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5年10月8日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企业“走出去”的若干意见》(宁政办发〔2015〕138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对《意见》出台背景及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意见》出台背景
为便利企业“走出去”,2014年9月商务部颁布新修订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全国对外投资管理实现从核准制向备案转变。上海、安徽、广东等省区纷纷出台支持企业“走出去”政策措施。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支点,鼓励和支持企业“走出去”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同时,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入推进实施,全区企业“走出去”步伐明显加快,发展势头迅猛,全区对外直接投资企业数量和投资额均实现快速增长。
二、《意见》出台目的及意义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一带一路”建设,特别是自治区党委2015年7月印发的《关于融入“一带一路”加快开放宁夏建设的意见》(宁党发〔2015〕22号)的有关精神,积极支持自治区企业“走出去”,扩大我区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强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务实合作,促进开放格局由“引进来”为主向“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发展,逐步提高我区对外开放水平,加快传统优势产业和长线产品向境外转移,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升级腾出空间,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出台了《关于支持企业“走出去”的若干意见》。
三、《意见》的要点
《意见》立足宁夏“走出去”的发展实际,深刻分析新形势,主动适应新常态,牢牢把握新要求,从推进境外资源合作开发、推进境外产业园区建设、加大财政税收金融支持力度等17个方面,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宁夏的“走出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
(一)推进境外资源合作开发方面,提出加快推动宁夏农垦集团等企业参与重大资源能源开发项目合作。
(二)推进境外产业园区建设方面,提出率先在沙特阿拉伯、阿曼等国家投资建设境外产业合作园区和经贸合作区。
(三)推进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业务发展方面,提出鼓励工程承包企业加强合作,形成一批具有实力的工程承包企业联合体,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
(四)加快境外营销网络建设方面,提出鼓励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设立宁夏产品销售中心及境外经贸联络处,为我区企业提供服务。
(五)拓宽金融合作渠道方面,提出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拓展企业融资渠道。
(六)密切人文科技教育交流合作方面,提出大力推动区内科研院所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交流,积极打造国际精品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促进科技人员交流,推进中阿技术转移中心建设。
(七)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方面,提出对企业在境外的园区建设、资源开发、跨国收购并购、营销网络给予补助。
(八)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力度方面,提出对于“走出去”企业来源于境外的应税所得,依法进行税收抵免,高新技术企业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九)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方面,提出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合作,推动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参与我区企业境外投资,支持各类保险机构开展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保险。
(十)培育壮大“走出去”主体方面,提出支持我区企业与国内“走出去”骨干企业以及国外相关企业、商(协)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十一)简化投资审批程序方面,提出深化境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境外投资便利化,提高审批效率。
(十二)推进出入境和通关便利方面,提出实施直通放行制度,为企业提供通关便利。
(十三)加强专业人才培训方面,提出要依托国家和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跨国经营管理人才。
(十四)培育中介服务体系方面,提出要发挥海外华人侨商组织、境外贸促机构和商(协)会等作用,依法维护我区“走出去”企业境外合法权益。
(十五)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方面,提出指导企业强化境外投资前期风险分析和论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十六)规范企业竞争秩序方面,提出规范企业境外投资竞争行为,遏制无序恶性竞争,加大对境外投资企业规范协调工作力度。
(十七)健全境外企业管理机制方面,提出强化境外企业安全生产,加强对外派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企业自身境外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四、《意见》的贯彻落实
《意见》从强化统筹协调、加强规划指引、加大宣传引导三个方面强化贯彻实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方面,提出成立“走出去”工作协调小组,处理协调“走出去”有关事宜,成立“走出去”研究中心,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境外投资战略研究等咨询服务。
(二)加强规划指引方面,提出制订实施“走出去”战略行动计划,积极引导我区境外投资合作企业选准国别、产业、时机和方式,明确“走出去”目标、重点领域、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三)加大宣传引导方面,提出要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加强与国际主流媒体沟通,宣传推介合作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