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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有改革试点经验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16-11-29  来源:宁夏商务厅
  2014年12月21日国务院国发65号文件要求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广上海自贸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规定6项改革事项要在2-3年内完成,此举措的核心目的就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能力,这与我区打造“两优”发展环境目标一致。
  解读这六项改革事项,制定符合我区实际情况的复制推广方案,要求我们先要理清现在面临的问题,也就是国务院下达这些改革任务的目的是什么。
  一、我区行政管理工作面临的问题。
  (一)行政效率不高。审批的事项多、部门多,企业对此反应强烈。虽然经过几轮大幅简政放权,减少了一些审批事项,但离审批高效便捷依然有较大差距。一个工业企业从注册到办结全部手续最少大半年,多则数年。根本原因是办事程序繁杂,审核部门多,人为因素大,这为企业带来很多障碍,无形中推高了社会的整体成本。
  (二)信息不共享。张三干的事,李四不知道,企业重复提交的材料至少在6成以上。身份证复印件,商务、工商、质检、环保、税务、银行等部门都需要;营业执照,在企业办理各类手续时,基本要不断地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股东决议、验资证明等等,类似的材料很多。主要问题是我们各部门的信息不能共享,导致企业重复提交,麻烦不断。
  (三)前置门槛不断降低,后期监管能力亟待提高。随着改革不断深入,很多审批权限下放或者取消,以前置审批为手段监管社会和企业的方式正在改变,而各行政主管部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机制和能力尚未建立,政府失去了前置的手,后置的手又没有,这该怎么管。不断地减政放权,企业进入各领域的门槛没有了,鱼龙混杂,任何人都可以做任何事,该怎么管,这就考验政府职能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能力,这也是国务院六项改革任务要求职能部门提升的能力。
  二、国务院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六项改革措施具体理解
  (一)建立企业设立“单一窗口”模式。
  建立一口受理、综合审批和高效运作的服务模式,通过网上服务平台联通互联网和各部门业务网,实现企业信息的实时推送和共享。这项工作包含两个内容,一是一口受理,即所有工商、税务、商务、质检等部门需要提交的材料全部从一个窗口进入,所有证件从一个窗口取出,进出都是一个窗口。二是网络提交,即不用企业实地到某个部门去报送材料,而是在区外,甚至国外就可以完成公司的注册、登记等一系列手续。
  这项改革措施将极大地提高我区的行政效率,降低企业投资成本,是投资便利化的一次重大改革,打造两优发展环境的关键。这将从制度上彻底解决门难进、脸难看的问题,办事不需要再看脸,看心情。
  上海自贸区情况:2013年9月30日上海市工商局出台了《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登记管理的规定》、2014年7月25日上海市人大颁布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对试验区内企业登记管理做了详细规定:“企业准入单一窗口工作机制,统一接收申请材料,统一送达有关文书。试验区内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从事需要审批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可以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这就是“先照后证”的管理办法。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这是从国家层面考虑,为保护国内的一些特殊行业和部分确需管控的领域,仍然采取前置审批的办法。
  (二)构建社会信用体系。
  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自治区各级政府部门和组织掌握的法人、其他组织、公民的信用信息,为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用服务。
  我区企业的信用信息分散在各个行业主管部门,税务、工商、环保、质检、建设、食药监等部门各有自己的系统,数据不联通,不共享,只有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才能实现企业监管数据的互联互通。今年“信用宁夏”系统已在全面推进此方面工作。
  诚信社会仅靠舆论宣传不行,要有制度安排,社会信用体系就是建立诚信社会的制度保障,一旦建成这套系统,我们后期监管和执法就有了依据,有了抓手。同时,社会的监管力量有了参与平台,也会一起参与到社会监管工作中。
  上海自贸区情况:自贸区管委会、驻区机构和有关部门负责记录企业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的信用相关信息,并按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自贸试验区子平台归集。
  管委会、驻区机构和有关部门可以在市场准入、货物通关、政府采购以及招投标等工作中,查询相对人的信用记录,使用信用产品,并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和个人实施便利措施,对失信企业和个人实施约束和惩戒。自贸区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利用各方面信用信息开发信用产品,为行政监管、市场交易等提供信用服务;鼓励企业和个人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
  (三)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综合执法制度。
  这项任务也是企业设立单一窗口和信用体系建设所要实现的目标之一。前面两项任务核心目的是在方便企业办理手续的同时,确保所有监管部门的监管信息保持对称,在信息对称的情况下,部门联动、联合监管、综合执法,这样才能确保好人不能干坏事,坏人更不能干坏事。
  上海自贸区情况: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已组建自贸试验区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和平台,实现海关、检验检疫、海事、金融、发展改革、商务、工商、质检、财政、税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管、港口航运等部门监管信息的互通、交换和共享。
  2014年9月17日上海市政府办公厅颁布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监管信息共享管理试行办法》,将共享信息分为四类:基础信息、管理信息、运营信息、综合统计信息。
  基础信息是指各行政机关和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行使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产生的涉及法人和自然人主体的登记类、资质类等信息;管理信息是指对法人和自然人做出的处罚类、奖励类、评价类、裁判类信息以及分类监管等信息。运营信息是指对法人的日常监管过程中产生或掌握的涉及生产、销售、财务、物流等具体运营行为的动态监管信息。综合统计信息是指自贸试验区一定范围内投资、金融、贸易等经济社会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汇总信息。
  自贸区管委会负责定期编制和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监管信息共享目录》,其中包括信息名称、信息类别、提供单位、更新频率、共享范围、共享方式等内容。自贸区管委会负责与信息共享单位签订《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监管信息共享协议》和《共享信息项表》,信息使用单位按照《共享协议》约定的共享方式,基于自身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需求,对平台中的信息进行内部使用。
  上海市中央垂直管理机构也按照《共享协议》的约定提供信息,自贸区管委会鼓励在上海市的中央垂直管理机构业务信息系统(平台)对接或通过其授权的信息系统(平台)对接共享平台
  (四)完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
  企业按照规定报送企业年度报告,并对年度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企业年度报告按照规定向社会公示,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工商局对企业报送年度报告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企业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等情况的,即载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查阅企业年度报告和经营异常名录等公示信息。有两种情况需列入异常名录:一是未按规定期限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二是通过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自治区工商局已经在开展这两项工作,2014年10月1日,宁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过渡系统正式向社会公众开通企业年报和即时信息公示端口,并与国家工商总局对接,实现与全国企业公示系统的互联互通。自从与全国同步开展企业年报公示工作以来,公示系统共接受访问量3013万次,已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38039户,公示即时信息的企业2873户,公示即时信息13033条,系统运行稳定顺畅。目前我区2013、2014两个年度的企业年报公示工作还正在进行当中,企业年报工作将于今年6月30日结束,年报结束后,自治区工商局将依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将未按期年报的企业移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
  自治区工商局按照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等规章要求,制定了全区企业公示信息抽查细则和抽查方案,确定总额不少于全区企业数量3%的定向和不定向抽查名单,并组织人员进行抽查。按照建立并严格落实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将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及时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依法依规予以惩戒。
  下一步即将实施的电子营业执照,将真正实现企业网上办理业务的功能,不仅在工商系统内提供企业网上执照验证、网上年检、分类监管、网上盖章等功能,还通用电子政务一证通的所有功能,包括税务局网上纳税申报、劳动局劳动网上年检、统计局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等功能,这就真正实现了企业设立一门受理中的网上办理功能。
  上海自贸区情况:上海市工商局于2014年3月3日颁布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基本内容和管理办法与我区目前执行的情况类似。
  (五)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制度。
  按照“社会可以做好的就让社会去做”的要求,借鉴国际经验,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打造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监督的平台,建立相应的制度。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行业准入、认证鉴定、标准制定等方面的作用。将资产评估、鉴定、咨询、认证等事项逐步交由法律、会计、信用、资产评估等专业服务机构承担。鼓励商事纠纷调解和仲裁机构发挥作用。
  这项任务实质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增强公众参与意识,激发经济社会活力,扶持和引导社会组织、机构参与到市场监督中来,藉此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2013年9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文件,对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购买内容、购买机制、资金和绩效管理做了原则性规定,整体目标是到2020年,在全国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高效合理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体系和供给体系,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显著提高。2014年12月15日,财政部、民政部、工商总局联合出台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其中对服务承担主体资格、服务范围、内容、购买方式和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
  自治区财政厅已于2014年5月出台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后期又出台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政策文件汇编》。我区这项工作一直领先于全国,还获得了国家财政部的表彰奖励。目前我区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制度体系、工作方向,以及执行办法已经形成,内部分工制度、报送机制、指导目录、工作流程也已完善。教育厅、民政厅也相应地出台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我们认为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落实好这套办法,真正让这套办法活起来,调动起我区的社会力量参与到社会监督工作中,就可以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制度。
  上海自贸区情况:自贸区的相关措施与国家出台的这些规定内容基本一致。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中明确:鼓励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报关报检机构、检验检测机构、认证机构、船舶和船员代理机构、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信用服务机构等专业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开展业务。管委会、驻区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通过制度安排,将区内适合专业机构办理的事项,交由专业机构承担,或者引入竞争机制,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和培育专业机构发展。自贸区建立企业和相关组织代表等组成的社会参与机制,引导企业和相关组织等表达利益诉求、参与试点政策评估和市场监督。
  完善专业监管制度。
  对首次开放举措建立相应的监管制度,有针对性的明确放宽准入行业的监管要求。根据具体行业特点,建立与事中事后宏观监管互补的行业监管措施。对部分开放举措简政放权,由原来事前审批改为事中事后监管。对行业风险实施审慎管理,对专业性强的行业采取技术标准管理,提高监管透明度等。
  这项制度涉及全区所有具有监管职能的部门,在我们的工作方案中仅涉及了海关和检验检疫局监管模式改革,尚未涉及其他部门的监管制度,准备在后期执行时逐步纳入其他单位的专业监管制度。
  三、我区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实施内容
  我区的工作方案在国务院要求全区推广的六项改革措施基础上又增加了一项:
  金融创新政策。利用短期外债余额指标,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和企业从境外融入外币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从境外融入人民币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集中运营境内外成员企业外汇资金。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满足跨国企业集团境内外统筹调配资金的需求。积极支持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通过发行金融债券、参与资产证券化试点等方式扩大融资渠道。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及变更登记下放银行办理,实行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允许外商投资企业根据意愿随时向银行申请将外汇资本金结汇,为企业规避汇率风险提供政策空间。
  这项政策原本是在先行先试区执行,考虑这些金融创新政策对全区金融体制改革、金融创新发展非常有利,在方案中调整到全区范围内推广实施。
  (二)实施原则
  先易后难、先简后繁、先试点后推广
  (三)实施范围
  分为全区和先行先试区两个范围,将宁东化工能源基地、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综保区范围内确定为先行先试区,在全区推广的7个事项基础上,再推行3个事项:“一表申报、一口受理、三证合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功能。
  (四)实施梯度
  2015年 银川市启动实施;
  2016年 石嘴山市、吴忠市启动实施;
  2017年 固原市、中卫市启动实施;
  2015年-2017年三年内,先行先试区实施完成。
  (五)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
  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自治区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放在商务厅。每个改革事项确定了一个牵头单位和相关的配合单位,所有配合单位需服从牵头单位的统一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体任务的协调推进,确保整体工作的有序开展。
  目前,7项全区推广事项和3项先行先试区推广事项,总计10项任务,共6个牵头部门,21个配合部门。牵头部门中工商局承担4项任务,银川海关承担2项任务,其他单位各1项。
  为防止本轮改革图大求全,龙多不治水,在工作方案中,2015年当年不再增加参与单位,待整体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后,再逐步增加参与单位,以便最终实现全系统的融合。
  (六)硬件平台
  实现这次改革事项的一个关键因素是要建设好硬件平台,这个平台不能由各单位自己建,这是自治区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只能有一个。这个平台要具有“企业设立一个窗口”、“公共信用信息”、“信息共享”、“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这四项功能。
  工作方案明确以工商局建设的宁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过渡系统起点,逐步融合其他部门的信息,待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建成后,再将过渡系统平移到电子政务外网,形成自治区政府公共服务平台。
  三个先行先试区可以在自治区政府公共服务平台下建设自己的子平台,对基础信息、管理信息和综合统计信息这三类信息实行数据共享,对运营信息拥有独立自主权。
  (七)财政保障
  自治区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及其他相关领域的建设需要资金保障,希望财政上能予以支持。
  以上为工作方案的解读,不对之处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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