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热点专题 > 宁夏商务预报 > 政策法规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等十七个部门关于印发《加强货车司机权益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5-11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宁交办发〔2022〕21号
各市、县(区)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强货车司机权益保障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等十六个部门关于加强货车司机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交运发〔2021〕94号)有关要求,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等十七个部门制定了《加强货车司机权益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
  2022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加强货车司机权益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货车司机等就业群体合法权益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改善我区货车司机生产经营环境,保障货车司机合法权益,依据《交通运输部等十六个部门关于加强货车司机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交运发〔2021〕94号),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协同联动、综合治理,针对广大货车司机关心关切的问题,着力规范行政执法、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改善工作休息条件、优化市场营商环境、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切实增强广大货车司机的从业获得感和职业归属感,凝心聚力服务和推动我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6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交法发〔2021〕53号)及《关于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的意见》(交法发〔2021〕115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法定权限、法定程序行使执法职权,发挥执法工作在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安全发展、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全面纠正乱罚款、乱收费、以罚代管等问题。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提高执法效率和服务效能。巩固深化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坚决清理涉及广大货车司机的各种不合理处罚规定。加强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在货车司机群体中的宣传普及,进一步完善部门协同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坚持行政处罚与教育引导相结合,寓服务于执法之中,切实转变执法观念,优化执法方式。按照《宁夏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宁夏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严格遵守执法程序,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执法监督和执纪问责,使行政执法更有力度、更有温度。(责任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二)畅通货车司机投诉举报渠道。各级交通运输、公安部门主动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并加快建立电话受理、快速处置、及时反馈的联动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确保电话打得通、接得了,事项办得好。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含12345政府服务便民热线电话、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等)受理的货车司机对管理部门乱收费、乱罚款、违规执法等投诉举报事项,坚持一事一办理、即报即查、即接即办。强化投诉举报电话大数据分析应用,针对道路货运领域存在的普遍性、规律性、苗头性问题,适时优化完善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12328热线人员力量配备,加密话务员培训频次,及时更新知识库内容储备,整体提升12328热线服务质量。积极与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密切联系,及时了解掌握货车司机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宣传国家各项利企惠民政策,积极研究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帮助货车司机纾困解难、渡过难关。(责任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三)简化货车司机办事办证手续。严格落实道路普通货运车辆“三检合一”改革,按照国家标准实施车辆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推动货运车辆“一次上线、一次检测、一次收费、结果互认”。加大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推广力度,持续推进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政务高频事项“跨省通办”,便利货车司机办理从业资格证诚信考核等级签注和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依法有序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获得资质,健全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责任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督管理厅、商务厅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四)优化调整货车禁限行政策。推进落实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保证需求、便利通行、分类管理、适度调控的原则,合理保障货车在城市道路的基本通行需求。合理设定货车禁限行时段、路段,充分利用夜间等时段为配送货车预留时间窗口、开放通行权,引导货车在允许通行的时段完成配送工作,最大限度满足基本配送需求。通过规范设置货车禁限行、限速等标志,合理设定时段、路线,强化路面执法管控,引导货车安全有序通行。对货车确需在禁限行时段路段通行的,采取核发通行码方式予以保障,并利用全国“交管12123”APP,方便货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在线申领电子通行码。深入开展违规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共享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信息,合理设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禁限行区域和时段。(责任单位:自治区公安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五)改善货车司机停车休息条件。加大公路服务区用地保障,适度增加货车停车位数量,优化停车位设置,便利货车停放,将停车服务纳入高速公路服务质量考评。认真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机之家”建设运营工作方案(2021—2025年)》要求,坚持政府引导、需求导向、市场为主、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货车司机停靠情况,引导有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普通国省干线加油站、物流园区等地建设司机之家,充分利用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等大型骨干企业网络资源,加快推进“司机之家”建设,力争到“十四五”末,在全区至少建成25个“司机之家”,提升“司机之家”停车、休息、安保等9大功能服务质量,为货车司机群体提供免费洗衣、淋浴、如厕、休息等暖心服务。指导道路货运经营者、货主企业及寄递物流企业,依法依规科学确定货车司机工作时间、工作量、劳动强度,合理确定货物送达时限,保障货车司机休息权益。搭载网上加入工会组织通道,最大限度吸收货车司机加入工会组织。(责任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总工会、宁夏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六)依法打击车匪路霸。健全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沿线停车场等区域治理。将打击黑恶势力收取“保护费”和偷盗车辆燃油、尾气排放后处理装置及货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要任务,给予严厉打击,切实保障货车司机财产安全。规范高速公路货车救援服务行为,向社会公示服务收费及救援电话等信息,不得强制指定救援机构,不得阻止和妨碍当事人委托的救援机构进场服务。(责任单位: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七)规范网络货运新业态经营行为。严格落实网络货运平台和货运信息交易撮合平台等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管理制度,加强网络货运运行监测和动态管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推进互联网道路货运信息交易撮合平台备案管理制度,建立社会监督机制,督促平台企业充分听取平台从业司机意见,合理确定和调整信息服务费、会员费及计价、竞价、派单等平台规则,并在平台上公示,不得诱导货主不合理压价和货运车辆超载超限运输,不得诱导货车司机恶性低价竞争、超时劳动。依法严肃查处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损害货车司机合法权益等行为。(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宁夏区税务局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八)推进货车司机参加社会保险。督促企业为货车司机缴纳社会保险,做到应保尽保。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货车司机亦可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要引导和支持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货车司机,根据自身情况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推动开展货运行业集体协商,支持同城货运平台企业及时参加职业伤害保障,切实维护货车司机相关权益。推动各地放开货车司机在经营所在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完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提高货车司机参保和享受待遇的公平性、便捷性。及时调研了解道路货运车辆保险保障现状,督促保险企业调整完善道路货运车辆保险运行机制,加大保险行业监管力度,为货车司机提供优质高效的保险服务。(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宁夏银保监局、总工会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九)合理引导货运市场供给。加强道路货运市场运行监测分析,结合相关组织发布的公路货运价格指数,引导市场运价预期,合理调节市场供需,促进运力投放与货运需求合理匹配。指导相关行业协会积极引导货主、物流企业、货车司机合理定价,促进公平交易,提高运输效率,有效降低经营业户成本,增加经营业户收入。规范汽车金融产品管理,引导金融机构强化贷前审查,在审慎评估借款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基础上,合理确定汽车贷款具体发放比例。(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商务厅、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区税务局、宁夏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十)开展评优评先活动。开展司机挂牌上岗、岗位示范及优秀党员司机评选等活动,在党员司机中培树一批政策宣传员、安全示范员、行风监督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开展“最美货车司机”推选宣传活动,提升广大货车司机的职业归属感和荣誉感,引导和激励广大货车司机在新时代有新担当新作为,逐步形成全社会关爱货车司机群体的良好氛围,为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责任单位:自治区总工会、交通运输厅、财政厅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深刻认识货车司机权益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按需召开协调会议,及时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切实保障货车司机合法权益。
  (二)强化党建工作引领。按照属地管理、分类施策、党群结合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道路货运行业党的建设。鼓励各地开展党建共建,指导推动道路货运企业、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建立流动党员支部,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党员司机的教育引导,为货车司机参加党组织活动创造条件。
  (三)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建立道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协同联动机制。根据单位工作职责,加强政策衔接和协同配合,及时协调解决货车司机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形成货车司机权益保障工作合力。
  (四)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道路货运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工作,将保障货车司机合法权益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因地制宜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和举措,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抓好工作落实。督促货主单位、道路货运企业、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物流园区、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等各类主体,转变经营理念,积极创造条件,优化服务方式,切实把货车司机权益保障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五)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方式,广泛宣传我区保障货车司机权益的政策措施,让广大货车司机充分了解政策导向、享受政策红利。组织开展面向货车司机的送温暖活动,联合开展关爱货车司机行动和典型事迹宣传活动,讲好货车司机故事,弘扬行业正能量,营造关心关爱货车司机的良好氛围。
编辑:李文 责任编辑:李娟
权威发布
  •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宁夏高标准农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进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农
  • 便民信息
    精彩图片
    湖水清清 往事悠悠
    湖水清清 往事悠悠
    水清苇绿,黄河边的生态画卷
    水清苇绿,黄河边的生态画卷
    宁夏人物
  •  白亚东:青春浩气走千山
  •  为残障儿童托起幸福之家
  •  倾尽丹心育桃李 奉献韶华铸师魂
  •  周秀:甘做守护“电网心脏”的忠
  •  王瑞刚:走出好路子 拼出好日子
  • 宁夏财经网版权所有 宁ICP备2021002495号-2
    地址:宁夏银川市中山南街宁夏报业集团商务信息大厦1202室 邮箱:nx_cjw@163.com 电话:0951—6072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