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水利厅对兴庆区、红寺堡区强化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情况进行了通报,对红寺堡区在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中创新工作措施表示充分肯定,并在各市县进行推广学习。
2023年以来,红寺堡区水务局始终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积极推动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落实,积极探索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新方法、新路子,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成效明显。一是严格落实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完成红寺堡区陡坡地禁垦区域划定成果报告并公告执行,积极推进红寺堡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定,为监督执法提供技术支撑。二是探索建立“水土保持+检察”工作机制。联合检察院、国税部门,对不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生产建设项目召开公益诉讼座谈会暨集中约谈会,提升执法的震慑力,有效促进水土保持补偿收缴工作。三是严格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推动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2023年,红寺堡区水务局依法审批和许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70个,开展现场监督检查66人次,印发各类检查整改意见47份,接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30个,完成2023遥感监管疑似违法违规项目图斑核查,核定违法违规项目10个,整改率90%。四是积极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土保持法实施12周年”和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等时机,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涉及受众1000余人次,累计发放宣传彩页500余份,纸杯、抽纸、毛巾、手提袋等各类宣传品300余份,为监督执法奠定群众基础。
下一步,红寺堡区水务局将持续强化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积极推动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创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大格局,进一步推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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