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局获国家级2014-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称号,这是我局第二次获此殊荣。
全国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每两年评选一次,采用自愿申报、公正公开、动态监管、社会监督的原则,要求申请企业应自成立起至申报之日满7年,规模较大、市场占有率较高,且在企业和品牌的社会影响力、合同信用管理、合同行为、合同履约状况、社会信誉等方面达到较高水平。
长期以来,我局坚持诚信经营理念,构建企业合同管理和监督机制,科学规范信用管理,在与社会各界的合作中以诚信履约、优质服务赢得信任和口碑,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该荣誉的取得,提高了我局的知名度,树立了企业“诚信经营、守法履约”的良好形象,是对我局发展成绩的肯定。[信息/编辑 刘 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