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推进,金凤区公安分局扫黑专班对涉黑涉恶案件的核查也成为工作的重点。5月21日,记者从金凤区公安分局扫黑专班获悉,为确保对辖区内所有的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查实查靠,扫黑专班不断提高线索核查能力,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和“3+3审核负责制”,实现线索核查动态清零的工作目标。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金凤区政法部门实现无缝衔接,率先在全区启动扫黑工作专班实体化运行,法检两院关口前移,引导侦查、协同作战。事实上,对人民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核查工作,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前提和基础。因此,金凤区公安分局扫黑专班严格实行涉黑恶线索核查“三级审查(专班负责人、跟班法制员、常驻检察官)+三长审签制(局长、主管副局长、刑侦大队长)”制度,实现案件协商、涉黑恶案件快速办理,全面打击黑恶势力。
“对每一条线索的核查工作结论,首先要由专班负责人进行审核,再由跟班法制员进行审核,随后还会邀请驻所检察官进行审核,这就实现了三级审核。同时再由刑侦大队长、主管刑侦副局长和一把手针对涉黑涉恶线索进行再一次的审核签字,做到每一条线索六遍审核。”金凤区公安分局扫黑专班负责人张霆告诉记者,“三级审核(专班负责人、跟班法制员、常驻检察员)+三长审签负责制(局长、主管副局长、刑侦大队长)”制度明确了金凤区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工作的责任要求和工作标准,为确保线索核查工作质效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金凤区公安分局扫黑专班始终紧盯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涉黑涉恶线索,根据辖区涉黑涉恶线索的类型等特点,破获全区首例“套路贷”涉恶团伙案件。截至目前,金凤区公安分局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1个,铲除恶势力团伙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78人,已逮捕135人、起诉59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