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上午,大新镇新水桥农贸市场人来人往,在兴庆区公安分局设置的宣传展台,正循环播放着“3·15”案件庭审视频,民警们以“3·15”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为例,以案释法,向过往、购物群众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政策、相关法律法规。
2018年以来,兴庆区公安分局在线索核查、专案攻坚、宣传发动、“打财断血”、“破网打伞”等方面狠下功夫,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共摸排、核查各类线索591条,侦破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案件1起,打掉涉恶势力犯罪团伙5个。
其中,专案组历经12个月夙夜攻坚,抽丝剥茧,成功侦破“3·15”纳某某、王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该案中,大新镇大新村原村干部纳某某、王某,利用家族势力把控、侵蚀农村基层政权,涉及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聚众扰序和诈骗等犯罪活动。
5月25日,兴庆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判处纳某某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王某等32名被告人23年至1年不等刑期。为实现精准宣传,兴庆区公安分局联合自治区公安厅法制总队、银川市公安局法制支队,组织15名民警,深入辖区大新镇新水桥农贸市场,现场播放“3·15”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庭审视频,为群众答疑解难,以案释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宣讲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