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彭阳县坚持把保基本民生放在优先位置,采取四项硬举措,以保促稳、稳中求进,全力兜牢民生底线。
一是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将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月由560元提高到60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月由380元提高到456元,城市特困供养救助标准由每人每月728元提高到780元;临时救助按照急难型困难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和个人分类分档,人均救助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月标准的2倍、3倍和1.5倍同步提高;将城乡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孤儿养育津贴保障范围,儿童福利院供养孤弃儿童、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提高200元。
二是全面落实各项救助政策。落实完全失能和部分失能特困供养对象照料护理制度,集中供养完全失能对象每月发放护理补贴1110元、部分失能对象每月发放护理补贴666元,分散供养完全和部分失能对象每月发放护理补贴80元。及时足额发放各类补贴等资金,将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收入下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截至目前,共发放定期保障对象救助资金627万元、开斋节困难补贴516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63万元。
三是开展临时救助解决急难问题。密切关注物价变动情况,及时启动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发放物价补贴400余万元。对因家庭成员被隔离收治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启用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实行“快速响应、先行救助”,发放临时救助资金421万元。
四是简化流程及时办理救助事项。公布并畅通求助热线,简化工作流程,健全转介机制,明确主体责任,确保及时受理和回应困难群众求助。推广运用“我的宁夏”手机APP,推行社会救助全流程线上办理,减少了群众聚集和感染风险。采用非接触、远距离等灵活方式开展入户调查,按规定及时公布有关社会救助事项经办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