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生态之基、生活之本、生产之要。
土地权改革是“四权”改革的重中之重。今年以来,我市紧紧围绕土地权改革重在“盘活增值”这一目标任务,不断深化土地权改革,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建设城乡统一用地市场、深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为主攻方向,下大力气稳定土地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激活“死资源”红利,让“死资源”变“活资产”。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顶层设计
今年7月,我市在全区率先召开了“四权改革”工作动员部署会,健全土地权改革协调机制,明确改革年度任务,压紧靠实改革责任,强化政策制度配套,全力推进工作落实,全市土地权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全面展开。依据《石嘴山市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推进实施方案》,我市已全面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文本编制和专题研究,将市域城镇体系和村庄布局纳入规划,同步编制23个“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其中包含10个成建制移民村村庄规划编制。
——完善制度建设,强化顶层设计。在平罗试点成果基础上,积极借鉴平罗县改革试点经验做法,继续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全域村庄整治等相关政策办法和流程。组织制定了《石嘴山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管理办法》(试行)等三项制度性文件,为规范惠农区试点工作奠定基础。积极谋划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目前已完成燕子墩乡王家庄等耕地占补平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程设计。项目实施后可腾退建设用地指标770亩,将节省新增占地费1500多万元。
——多项并举,全力做好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利用工作。依据《石嘴山市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与激励办法》,已完成300多家规上企业用地情况综合评价工作,为实施差别化供地奠定了基础。同时,在土地供应环节做好管控,以节约集约利用为导向,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专项行动,通过收回、转让、出租等多种方式,今年上半年消化批而未供土地532亩,盘活闲置土地136亩。
——稳步推进集体建设用地确权工作。整合集体建设用地资料和汇交入库,对原有数据不规范或不完整的,开展不动产单元代码补编等规范完善工作,全面查清市辖区集体建设用地底数。利用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和集体土地两权确权成果,初步筛查集体建设用地551宗,已完成集体建设用地调查98.7亩,房屋调查4000余平方米。
——在全区率先完成土地二级市场电子竞价平台。巩固深化全国土地二级市场改革试点成果,进一步完善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细则、优化交易流程,持续完善交易平台功能。我市已完成土地二级市场电子竞价平台建设工作,率先与自治区交易平台接通,实现全市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全覆盖。
探索盘活乡村产业持续推动乡村振兴
8月6日,在平罗县2021年度第二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签约仪式上,符合条件的6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予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规划用途为仓储,出让面积93.27亩,成交总价591.88万元,村集体分享土地增值收益175.21万元。
作为此次土地权改革的试点,平罗县围绕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大胆探索创新,建立了“优先入市、直接入市、调整入市、整治入市”四种方式,拓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渠道,保障了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同时,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与农村闲置房地退出整治利用相结合,进一步盘活农村闲置资源。
平罗县“整村入市”是我市土地权改革的一个缩影。自“四权”改革工作启动以来,我市以土地权改革为点金石,在创新土地供给机制,盘活低效闲置土地资源上,把准出发点、找准切入点、瞄准主攻点,先行先试,破题开局。
建立土地权规范化管理机制。在农村13项产权确权颁证的基础上,创新性地为4家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颁发农业设施使用证,探索开展集体未利用地、建设用地所有权以及国有农用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完成335宗集体建设用地初步核查工作,对核查出的871宗15.6万亩已发包、租赁国有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土地等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已重新签订规范2.6万亩土地57份合同,清理收回17宗1.8万亩土地经营权。
巩固完善宅基地规范化管理机制。改革宅基地审批方式,建立宅基地申请条件、审批程序等规范化制度,通过盘活存量指标保障新增宅基地需求;对自愿有偿退出房地后仍有农村住房需求的农户颁发宅基地资格权证,赋予宅基地和农房抵押、转让、退出、置换、租赁、入股、赠予等财产权益。
建立集体建设用地综合整治利用机制。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打破乡镇、村组界限,高效利用腾退建设用地,围绕乡(镇)驻地开展中心村建设,全市整队退出20个“空心村”,累计清理腾退986宗闲置房地,复垦耕地2725亩。
建立土地规模化经营机制。严格落实外来工商资本租赁土地和经营主体流转土地使用管理办法,年内新增土地流转面积2.9万亩,全市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率达49.8%;在5个乡镇11个村推行“一块田”改革,涉及1300户3万亩土地,促进土地经营向集约化、现代化转变。
成立全区首家县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推广“互联网+APP”的服务模式,实现交易一站式服务。赋予9项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权能,累计办理农村各类产权抵押贷款2.57万笔15.57亿元,拓宽了农业融资渠道,农村产权抵押、流转、转让、入市、入股交易额累计达53.06亿元,促进了农村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死资源”变“活资产”筑牢生态屏障
2011年9月,我市被国家列为工矿废弃地治理恢复与调整利用试点,试点期间实施了工矿用地增减挂钩一期项目并通过原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验收,腾退建设用地指标337.49公顷,用于建设淄山飞地工业园等建设项目,节省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7900万元;
2013年6月,我市组织实施了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二期项目,复垦工矿建设用地326.13公顷,预计验收后可节省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7500万元。
……
近年来,我市以土地权改革为契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开展贺兰山石嘴山段工矿废弃地综合整治工作,多措并举推进资源变资产。
今年,我市充分利用土地权改革机遇,主动先行先试,深入实践探索,推动各项政策见利见效。结合贺兰山石嘴山段实际情况,编制完成了《石嘴山市辖区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专项规划(2021-2025年)》,规划复垦工矿建设用地53615亩,同步在三县区实施6个复垦项目,预计腾退建设用地指标3248亩,可节省新增费4300多万元。
同时,借助外脑,问诊把脉,聘请中科院地理信息研究所对贺兰山绿化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安排部署相关部门开展现状摸底、绿化用水资源调查、水文气象资料研判等前期工作,启动“贺兰山石嘴山段生态绿化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资料收集和实地调研,正在编制规划方案;探索建立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投入机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入社会资本加快推进矿山综合整治、土地复垦。近期,积极与中国水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化学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接,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贺兰山石嘴山段生态保护修复整治等重点工作,目前已初步达成合作意向。
通过工矿废弃地整治生态修复,不断筑牢贺兰山生态屏障,逐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自然生态效益,推动可持续发展。积极争取政策支持,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纳入增减挂钩政策管理,盘活我市矿山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建设用地使用效率、优化建设用地布局、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按照“留够自用、节余交易”的思路,申请国家和自治区支持跨区域交易,为石嘴山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为深入推进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和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推动实体经济从高速度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我市开展了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印发通报了评价结果,通报结果包括综合评价结果和产值、亩均经济密度、税收、亩均税费贡献率、能耗、单位工业产值能耗等13项单项指标排名。
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综合考量石嘴山全市规模以上企业亩均税收、亩均工业增加值、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单位排放工业增加值、R&D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之比和全员劳动生产率等要素,对企业进行分等定级。全市225家规上工业企业参评,其中:A类企业67家(30%)、B类企业124家(55%)、C类企业34家(15%)。
同时,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在优先申报享受政府各类政策和项目资金支持、外出学习考察、评优评先、对外宣传、表彰奖励,以及土地、能耗、用水、用电、排污、信贷融资等资源要素配置上实施差别化措施,由市直各部门依据部门职能制定差别化政策:一是将A类企业作为重点支持类企业,在兑现政策、信贷需求、评先评优等方面优先予以支持,对能耗、水耗、煤炭消费量等要素在上年实际消耗量的基础上优先配给;二是将B类企业作为鼓励提升类企业,通过对能耗、水耗、煤炭消费量等要素在上年实际消耗量的基础上适量配给等综合措施,鼓励企业进一步提升发展水平;三是将C类企业作为培育发展类企业,通过对能耗、水耗、煤炭消费量等要素在上年实际消耗量的基础上减量配给等措施,倒逼企业转型升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