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惠农区检察系统从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维护稳定角度出发,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稳妥有序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1件(发出检察建议50件,磋商结案31件),召开听证会12次,2020年办理的全区首例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入选最高法发布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为我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持续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联手治乱象 合理护资源”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围绕黄河流域私搭乱建、违规取用地下水等案件线索,共立案12件,督促行政机关清理私搭乱建垃圾1000余吨,恢复土地原状10余亩,办理和关停自备井100余眼。
二是助力乡村振兴共建美好家园。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针对辖区农村部分养殖场养殖环境改善共立案9件,磋商结案9件,督促行政机关恢复养殖污染土地2亩,规范大型养殖场养殖粪便处理措施2家。针对村居周围随意倾倒垃圾、农用薄膜回收不彻底共立案6件,磋商结案6件,督促行政机关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1300余吨、清理垃圾池6座、净土覆盖6000余平米,清理农用残膜28吨。
三是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持续加大对食品药品犯罪的打击和治理力度、努力增强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围绕夜市小摊位环境改善、早市狗肉未经检疫销售等常见的食品业态,共立案3件,督促行政机关取缔1家无证售卖狗肉商家。深入摸排辖区药店、诊所、保健品经营场所150余家,受理“两品一械”、保健食品经营案件15件,磋商结案15件,督促行政机关查处违规销售药品、化妆品经营场所4家,当事人缴纳罚款7万元。
四是夯实公益诉讼覆盖面。以探索性发展、创新性工作为特色,不断拓展新领域案件。以人民满意的司法效果维护全国文明城市形象,助推城市文明建设文明养犬,督促行政机关监督养犬人及时办理狗证、牵绳遛狗,共立案6件,均已整改回复。进一步规范辖区烟花爆竹经营行为,开展走访调查,共立案2件。深入落实最高检“4号检察建议”,召开联席会,让井盖管护有标准,督促窨井盖管理单位及权属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履行安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