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将《吴忠市检察机关“乡村振兴检察行”专项活动实施意见》专项活动的开展融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印发了《盐池县人民检察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实施方案》,制定了十项办实事具体举措。
该院依法严惩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涉及民生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受理涉嫌盗窃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案件17件,保障农民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该院通过“两法衔接”工作平台寻找案件线索,对行政机关办理的有关破坏环境资源行政案件线索进行梳理,建议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件。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
围绕村居环境整治、窨井盖专项行动、农村扬尘污染等方面,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召开联席会议、公开宣告送达等方式,办理了一批涉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目前,共整改农村窨井盖150余个,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放废气和其他空气污染物企业3家,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0.4吨,整改率达99.6%,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效果。
对各乡镇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摸排调查,发现存在销售过期食品或散装食品包装不规范问题,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
件,督促迅速进行整改。
在履职中发现一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存在多处毁损、窑洞年久失修的严重安全隐患,向有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对革命文物旧址的修缮、保养和管理,现已收到了整改回复。
严格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妥善处理群众合法诉求。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健全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各项制度。目前,共接收群众信访76件,所有案件均已化解。
将听证会开到田间地头,今年就2件司法救助案件深入村镇举行公开听证会,实地化解矛盾,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主动加强与盐池县乡村振兴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搭建工作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强化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移送、联合回访等工作,对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的因案致贫当事人、生活困难的涉法涉诉信访人等5类农村地区贫困当事人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
深入社区、农村地区开展普法宣传,运用真实案例、地方方言,结合群众关心的债务纠纷等相关知识讲解民法典,“零距离”服务群众。深入民营企业调研,面对面答疑解惑;编辑印发《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及相关保护宣传册》、发放调查表,了解留守、孤儿情况,进入6个乡镇59个行政村开展宣传,深入2个社区、5个乡村、15所乡村学校开展“菜单式”法治宣传教育。
发挥检察监督职能,部署开展“检察蓝”守护“盐池滩羊”品牌专项活动,了解“盐池滩羊”品牌发展形成专题报告,与内蒙古鄂托克前旗检察院和陕西省定边县检察院共同签署跨区域工作协作意见,建立三省交界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形成司法保护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