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发挥司法保障作用,精准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融入乡村振兴。
该院成立“乡村振兴检察行”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担任组长,明确各部门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提升组织保障力度。出台《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乡村振兴检察行”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制定41项具体举措,挂图作战、列明工期、统筹推进,增强组织统筹力度,确保工作不留空档,履职不留空白。
检察长带头担任辖区偏远农村学校法治副校长,13名员额检察官及检察干警先后担任辖区乡村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实现辖区乡村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拓宽检察长接访主体半径,制定《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接访制度》《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带案下访制度》等6项机制,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展“首办即息诉、首访即罢访”检察官全员接访专项活动,运用“1+5+N”服务模式接待来访群众87次101人,受理民事申诉类群众信访12件。该院率先从“被动接访”转变为“主动下访”,引领检察官在田间地头释法说理,在村头巷尾巩固办案成果。
指派24名网格检察官到利通区12个乡镇,与法官、警官、律师建立“三官一顾问”机制,开展普法讲座、一对一法律咨询等活动,参与调处乡
村矛盾纠纷140余次。
组织检察人员走村入户,发放法律宣传册3万余份,举办民法典专题法治讲座10余场,惠及村民3000余人。与利通区公安分局等部门“跨界合作”,举办未成年人主题“检察开放日”,邀请辖区乡村中小学生走进“小白杨工作室”,“零距离”“体验式”接受法治教育。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有力维护乡村生产生活秩序。
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救助农村地区因案致贫返贫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发放救助金额1.2万元。帮扶责任人赴扁担沟镇为35户被帮扶对象送去生产生活必需品,解决群众后顾之忧。
会同秦汉渠管理处对秦渠、汉渠利通区段开展巡渠专项活动,提升利通区渠道治理管护水平。
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保障农村食品安全”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断卡”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联合相关行政部门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普法宣传。会同利通区公安分局制定《关于刑事案件追赃挽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实施办法》,积极引导侦查机关加大审前阶段追赃挽损工作力度。
建立涉特殊群体民生案件“绿色通道”,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依法逮捕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1件2人,依法提起公诉2件2人,为13名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4.7万余元。
选聘“七一勋章”获得者王兰花及“兰花芬芳”10名志愿服务队员为“小白杨工作室”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观察员,“检察蓝”牵手“志愿红”,联动社会公益力量构建“吴忠护未联盟”。“小白杨工作室”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作为未成年检察工作品牌在全区推广使用,“小白杨工作室”品牌也获得了自治区版权局版权保护,成为吴忠地区继“兰花芬芳”之后,又一个群众认可度高、社会力量参与面广的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团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