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在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的进程中,将农村老年人“以地养老、以权养老”作为农村土地经营管理制度改革试验的重要内容,受到农民群众欢迎。
平罗县胜利村支部书记马占虎介绍,“以地养老、以权养老”就是农村老年人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自愿有偿退出,由村集体收储后统一流转经营,农村老年人以退出产权补偿费置换养老院养老服务,在养老院安度晚年。
胜利村“以地养老、以权养老”的具体做法:一是退地筹集养老金。2015年,每位入院老人退出耕地2.5亩,共退出172亩,收储补偿费为每亩0.9万元,筹集集体土地收储金154.8万元;二是财政补贴养老金。县财政补贴按照每人3万元,补贴177万元。通过这两项措施,胜利村筹集到331.8万元为村里失地农民购买养老保险。老人每月领取1200元养老保险,交入院管理费用150元,伙食费360元,剩余690元,主要用于平时的生活、医疗等支出。
农业专家认为,这项改革至少可以实现三大红利:一是盘活了农村闲置资源。二是为破解农村养老难题找到了出路。三是促进了土地规模化经营。目前,平罗县农村70%的土地由农村留守老人经营,将农村老年农民的承包耕地采取自愿有偿退出的方式由村集体统一收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