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有效预防中小微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帮助中小微企业及时获得金融机构转贷支持,自治区财政将出资1亿元设立“宁夏中小微企业转贷资金”。作为自治区政府出资设立的专项“过桥贷”资金,突出了以下几个亮点:一是申请便捷。企业在向合作银行申请续贷时,登录“宁夏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申请使用转贷资金。在网络平台填写并打印《自治区中小微企业转贷资金申请表》,加盖企业签章后,连同续贷申请材料一并提交银行,由银行同时受理续贷和转贷业务,省去了往返转贷机构的中间环节;二是成本较低。使用时间1-5天按每天0.2‰收取资金使用费。超过5天的,从第6天开始按每天0.4‰收取资金使用费,远低于1‰-3‰市场费率,同时,最高使用天数不超过15天;三是惠及面广。转贷资金只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服务,单个企业支持上限为2000万元,同时,为确保资金能够满足企业需求,转贷资金合作银行还将授信2亿元额度作为补充备用;四是注重信用价值。申请企业需在区内依法设立,符合国家及自治区产业政策,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本期贷款条件和后续还贷能力,存在不良记录的企业将无法获得支持。
自治区财政厅已联合非公局印发了《宁夏中小微企业转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目前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预计5月中下旬就可以上线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