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记者从宁夏人社厅获悉,为支持企业实施企业稳岗扩岗,我区支持2020年1月1日起企业开展以工代训,支持受疫情影响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的企业对在岗职工开展以工代训。
在补贴标准方面,对各类企业新吸纳劳动者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对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2018年7月1日以后)、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较为困难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的各类企业对在岗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属地(或失业保险金交纳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企业申请承诺书;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其他电子支付凭证;企业开户行及银行账号。属地人社部门接到企业申请后,将数据信息与社保数据库信息进行核实。凡材料齐全完整的,人社、财政部门将及时兑付补贴。(记者 裴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