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记者从宁夏生态环境厅了解到,自治区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现了地级城市及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的全覆盖。
据了解,自治区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于2019年10月正式启动,组建3个督察组针对被督察地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问题整改,市、县(市、区)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其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等,分两批次先后对全区5市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进行了首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反馈了督察意见。
2019年,第一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被督察地市反馈整改任务共79项。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45项,其余34项正按时序进度推进,转办群众信访投诉件145件,已完成115件,正在办理30件,办结率79.3%。2020年,第二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转办群众信访投诉件275件。(记者 寇莉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