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记者从自治区水利厅获悉,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宁夏“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指标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 旨在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严格控制用水总量,不断优化用水结构,切实加强管制用途,合理规划人口、城市和产业发展,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以有限水资源支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
《方案》指出,严守水资源总量控制红线,全面落实黄河和重要支流水量分配方案,确保全区耗水红线不超过宁夏黄河水可耗水量,到2025年全区耗水总量控制在41.5亿立方米以内,取水总量控制在72.84亿立方米以内。
《方案》要求,优化配置不同水源,严控用水总量,建立总量控制、指标到县、空间均衡的配水体系,合理配置水资源。全区黄河水取水总量控制在62.96亿立方米以内,全区当地地表水取水总量控制在1.61亿立方米以内,全区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在6.27亿立方米(不包括微咸水)以内,并综合利用非常规水。全面实行再生水、矿井疏干水、雨洪水等非常规水资源配额制,确保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矿井疏干水综合利用率达到90%,全区非常规水利用量达到2亿立方米。
在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方面,《方案》要求分挖掘农业节水潜力,优化调整三大领域用水结构,从紧核算各业用水,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
农业方面,同一作物、同一灌溉条件、同一类型区域采用相同灌溉定额和高效节灌率测算用水;
工业方面,采用国内或黄河流域先进用水定额测算用水;
生活方面,用水量按定额标准足额配置,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保障重点特色产业发展用水,补充增加生态用水,持续提升供水服务保障能力,优化水量配置,满足人民生活更高水平用水需求。
此外,《方案》要求,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全面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将节水纳入文明单位创建考核指标。到2025年,城市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95%,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达到80%,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记者 吴春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