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记者从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获悉,今年以来,该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国家、自治区“证照分离”改革实施要求,对16项中央、自治区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类推进改革,直接取消审批5项、实行告知承诺制3项、优化审批服务8项,深入推进全区林草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培育和激发林草行业市场主体活力。
积极做好国家委托省级实施的3个行政许可事项的承接落实及规范审批工作;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工作的通知》,将自治区行使权限的2个草原征占用类审批事项下放至市、县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印发草原、湿地征占用类审批管理事项清单和申请材料清单,深化流程再造,持续开展“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工作,精简材料8个,梳理优化服务事项12个,减少环节2个。推动行政审批系统与新OA办公系统对接,新增行政审批端口,制定并优化OA系统审批服务流转流程,减少流转环节3个,实现“企业网上申报、OA系统审批、批复电子送达”办结模式。林草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办结时限比法定时限平均压缩52%以上,极大提升了审批效率,方便了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 (记者 李 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