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记者获悉,2021年,我区与RCEP成员国贸易额68.7亿元,占全区进出口总额的32%。其中,出口53.7亿元,增长92.5%。出口额较大的商品为金属锰、锂镍钴锰氧化物、硅铁、制造半导体器件或集成电路用的机器及装置、抗菌素、硅、钽、双氰胺,进口额较大的商品为机床、铁矿石、硅料、天然橡胶。
据自治区商务厅介绍,《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作为目前世界上规模最大、最具影响的自由贸易协定,已于2022年1月1日率先对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中国10国生效,于2月1日对韩国生效,并将于3月18日对马来西亚生效实施。RCEP协定生效后,在关税优惠方面,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逐步实现零关税。1月1日起,我国与东盟、澳大利亚、新西兰之间的立即零关税比例将超过65%,与韩国相互之间立即零关税比例将达到39%和50%,与日本是新建立自贸关系,相互立即零关税比例将分别达到25%和57%,最终,86%的日本出口至中国的产品将实现零关税,同时我国出口至日本88%的产品将享受零关税待遇。据对我区出口RCEP成员国主要商品生产企业调查显示,硅铁、蛋氨酸2022年平均出口增幅较大,分别为10-30%、3.9%。RCEP的落地将有利于稳定我区主要出口产品对区域内各国的出口,吸引我区更多中小企业开始积极参与对外出口贸易,进一步助推宁夏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产品和服务“走出去”,同时也可在RCEP框架下促进区域内优质产品和服务“引进来”,带动产业升级和消费升级。
为抢抓机遇,更好对接RCEP,自治区商务厅将按照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加大对适合我区企业利用RCEP协定的培训力度,同时紧盯RCEP协定内商品目录,围绕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发挥我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工业品优势,利用好展会平台,增强其对贸易投资发展的促进作用。 (记者 李 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