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下午,宁夏首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拍卖出让签约仪式在固原市隆德县举行,敲响了全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第一锤。本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拍卖出让的成交,标志着隆德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取得了实质性成果,老百姓实实在在享受到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红利。
本次拍卖出让的地块位于固原市隆德县观庄乡大庄村五组,用地面积37.57亩,土地所有权人为大庄村村委会。该地块以拍卖方式出让,用于马铃薯高新科技示范园建设项目,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拍卖前,隆德县自然资源局指导大庄村村委会聘请中介机构对宗地进行了勘测定界、权属确认、地价评估等基础工作,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形成了土地拍卖出让决议,编制了《隆德县观庄乡大庄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实施方案》,隆德县人民政府作出了批复,村委会委托拍卖公司对该宗地进行公开拍卖出让。最终,该地块以每亩4.4万元的土地单价拍卖出让,拍卖价为166.31万元。
按照比例,大庄村村委会可分得土地收益金116.4万元,这是该村最大的一笔村集体收入。本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拍卖出让,让土地资源变成了资产,为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了后续动力,也形成了成熟、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为后续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蹚出了一条路子。
土地权改革的根本目的是盘活土地资源、保障市场供给、提高配置效率、守住耕地红线。隆德县被确定为宁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县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宁夏用水权、土地权、排污权、山林权“四权”改革要求,结合隆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现状,研究制定了《隆德县土地权改革实施方案》,配套出台了《隆德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出让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了《隆德县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
隆德县对县域内所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行了摸排统计,将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纳入入市交易试点,进行公开出让,成交后办理不动产权证,让集体土地享有国有土地一样的权利,打消投资企业的后顾之忧。同时也盘活了农村土地资源、增加了农民收入,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活力。 (全媒体记者 张文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