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夏区法院调解一起商标权纠纷案件,案件从受理到成功调解仅用不到30天时间。
原告广州某生物技术公司系日用洗护生产、销售及研发于一体的大型多元化国际集团公司,“头等大事”品牌系该公司创立,已有14年历史。该公司自2019年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了“头等大事”商标,核定使用商品范围及服务项目为国际分类第3类。该公司发现被告某理发店未经其许可在店面门头、店内装潢及企业字号中使用“头等大事”商标,侵害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故诉至西夏区法院。
受理案件后,法官宫胜利及法官助理王敏经了解确认被告在店面门头、店内装潢使用了涉案注册商标,且被告亦认可该事实。考虑到争议明确,双方均同意调解,本着让“信息多跑路、当事人少跑腿”的原则,法官通过互联网法庭对该案组织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赔偿原告5000元。 (通讯员 李嘉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