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十六大队民警在隆德收费站开展日常勤务,一辆甘L牌照的黑色SUV走走停停地从收费站出口驶出,十分可疑,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民警立即上前将该车辆拦停并进行检查。
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时,驾驶人却说自己没有驾驶证,还在考取当中,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身份证进一步核实信息。经核实,驾驶人吴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涉嫌无证驾驶;驾驶人吴某某的父亲吴某明知儿子无证,却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吴某某驾驶的行为也属于违法。
民警对吴某某和吴某(父亲)二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最终,吴某某未取得机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其父亲吴某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吴某某驾驶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 马美玲 马雨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