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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不动产抵押公积金贷款 即日起不再收不动产登记费
时间:2021-02-02  来源:银川日报
  2月1日,记者从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获悉,即日起办理不动产抵押公积金贷款时,不再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以前群众在公积金的贷款审批通过后,需携带抵押合同及借款合同前往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抵押登记。现在群众在公积金完成贷款审批后可直接通过“互联网+不动产”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实现抵押登记零跑腿。”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流程改造和系统升级,将“借款人先垫付登记费用、银行再返还”的收费模式调整为“公积金贷款业务委托银行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直接结算登记费用”模式,办事群众不再缴纳登记费用。
  据介绍,这是今年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优化营商环境”的行动中,为进一步减轻群众负担,方便公积金借款职工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联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的便民新措施。(记者 李鲲鹏)
编辑:郭梦瑶 责任编辑: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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