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2021年我区首次开展免费产前筛查项目,为男女双方任意一方为宁夏户籍的、妊娠15-20+6周的孕妇进行21-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血清生化免疫筛查(称为唐氏筛查)。通过该项目的实施降低我区出生缺陷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据悉,该项目实施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实施范围为全区22个县(市、区)及宁东地区。男女双方任意一方为宁夏户籍的、妊娠15-20+6周的孕妇(孕产期年龄≥35岁、胎儿发育异常或者胎儿有可疑畸形的、有遗传病家族史或者曾经分娩过先天性严重缺陷婴儿的孕妇除外)均为该项目的免费服务对象。
符合条件的孕妈妈如何享受这项免费服务?
1.办理免费服务卡。各县(市、区)产前保健服务机构在为户籍或本辖区常住人口的孕妇建立《孕产妇健康管理档案(门诊)》时,为其提供免费产前筛查咨询服务,并发放县(市、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印制并盖章的“产前筛查免费服务卡”,告知孕妇到辖区采血定点医院或产筛机构享受免费产前筛查。
为了便于跟踪服务,非本县(市、区)户籍且非本辖区常住人口的孕妇,建议产前保健服务机构需告知其前往常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妇幼保健机构领取“产前筛查免费服务卡”,在当地的采血定点医院或产筛机构享受免费产前筛查服务。常住地的非本县(市、区)户籍孕妇,可在常住地产筛机构免费筛查。
2.签订知情同意书。采血定点医院、产筛机构对持有“产前筛查免费服务卡”的孕妇进行评估,B超检查核对孕周,对符合进行21-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血清生化免疫筛查采血条件的孕妇,按照知情选择、孕妇自愿的原则,告知孕妇或其家属产前筛查的性质,以及采用的产前筛查技术能够达到的检出率以及产前筛查技术有出现假阴性或假阳性的可能,并签订《知情同意书》
3.采集血液标本。采血定点医院对同意参加产前筛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的孕妇,详细填写孕期母血清学筛查信息采集表申请单,进行血液标本采集。
4.高风险孕妇召回转诊。筛查结果出来后,发现高风险孕妇立即召回,由产前筛查机构进行产前咨询,按规定将高风险孕妇转往产前诊断机构进一步进行产前诊断。
这些机构可免费进行产前筛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宁夏儿童医院)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银川市妇幼保健院(银川市儿童医院)
●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
●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
●石嘴山市妇幼保健院
●吴忠市妇幼保健院(吴忠市儿童医院)
●固原市妇幼保健院
●中卫市妇幼保健院
记者沈亚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