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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开展“三年行动”确保食用农产品安全
时间:2021-08-04  来源:银川日报
  近日,记者从银川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综合管理办公室获悉,银川市采取三项措施拉开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序幕,加快解决禁用药物违法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保障农业产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专项整治期间,我市组织农业专家和执法人员深入田间地头等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及各大型商超,向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宣讲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相关内容,发放禁限药目录和规范用药相关宣传手册,强化广大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
  在专项整治中,我市多部门联动,强化产供销环节监管力度。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查验并留存重点品种的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对无法提供可溯源凭证的禁止入场销售,对无法提供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进行抽样检验或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合格方可进入市场销售。农业农村部门结合食用农产品标准化基地项目验收,在畜禽养殖基地了解生产过程用药用料等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现场对畜禽质量安全控制措施、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和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在苜蓿、玉米种植基地和农业服务组织服务点,对使用的农药等投入品进行现场检查,要求积极推广采用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杜绝禁限用高毒农药的违法违规使用;在农资销售店,现场检查有无销售禁限用高毒农药的违法违规行为,并查看销售台账;在供港“宁夏菜心”生产基地,执法人员对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出具、产品追溯等进行查看,要求基地扛起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规范生产。
  此外,我市强化食用农产品抽检力度,要求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按照年度监督抽检计划,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力争做到全覆盖。据悉,在此次三年行动中,我市将按照“一个问题品种、一张整治清单、一批管控措施、一套攻坚方案”的“四个一”治理模式,坚持整治重点与本地实际相结合、生产方式提升与监管执法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奠定坚实基础。 (记者 闫莹)
编辑:李文 责任编辑: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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