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杨女士向记者反映称,自己在新纪元小区西区有一套老房子,是结婚的时候买的,而今年的一场房屋装修改造,让她十分“闹心”,随后记者对此展开调查了解。
杨女士:我家老房子装修改造 为何这般“闹心“?
杨女士告诉记者,这几年房子一直处于出租状态,今年5月份与前租户的租约到期,杨女士便有了将房屋重新改造装修的打算。随后,她将装修信息发布在网络上,随后,北京蓝海星空装饰有限公司贺兰分公司的工作人员与她取得了联系,经过上门量房和前期针对装修相关事宜的沟通协商后,双方签订了装饰施工合同。
“当时约定工期是6月3日到7月3日,工程量不大,就是水暖电的改造,打造一个隔间,做一堵隔墙。协商一共1万9千元,开工前交付1万2千元,等房子全部装修好并出租后,再付7千尾款。”杨女士说。杨女士还告诉记者,在约定了开工时间后,该装修公司却迟迟未开始施工,一直到今年的6月20日才开始施工,除了前期拖延开工外,在装修过程中,杨女士也陆续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由于改暖气管道而破坏的瓷砖地面,“我不要求他同款的瓷砖给我修复,但起码也要给我用相近颜色的瓷砖进行修复,但是他们给我说只用水泥糊上,这我不可能接受。”杨女士说。
另外,针对两间卧室新加的一堵墙的相关装修工作,如刮腻子喷漆等,均在合约中有相关约定,而后续该装饰公司却向她提出了加价的要求,她同样认为很不合理。此外,杨女士称,在未完工的情况下,施工人员曾要求她填写分项施工验收表,但她认为施工还未完成,所以拒绝签字,这才导致迟迟未完工。杨女士的诉求是,希望对方能将自己前期交付的1万2千元全部退还。
双方争执不下 媒体介入协调能促成一致?
记者一行人前往北京蓝海星空装饰有限公司贺兰分公司,找到工程部负责人党经理了解情况,对方先就地面恢复的问题进行相关说明。党经理表示,合同上清楚显示地面上修补,“按道理地上剃了个槽子,底下是楼板,管子已经埋不下去了,正常的修补是拿水泥给抹平,当时给她解释的很清楚。”党经理说。
同时,针对装修公司向杨女士所提出的增加费用的情况,党经理解释说,新打造的石膏板墙体需要重新处理,预算1850元的费用肯定抛开石膏隔板的搭建外,再进行墙体的重新处理费用不够,“这个费用肯定是不包含在里面的,一个工人的工资都要300元钱。”党经理说。
在记者及律师了解情况的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在协调了近两个小时后,最终双方均做出相应让步,针对存在争议的系列事项重新做出约定,其中约定了地面恢复材料使用白色水泥,而新增墙面的相应装修工作,由杨女士交付300元,该装修公司承担500元。并在记者及律师的见证下,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且约定了8月29日前交工。
此事件的问题症结在哪?律师来解读
随后,北京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安丽在现场,也针对此事做出进一步分析,安丽表示,双方当事人最大的争议就是对于合同约定具体如何执行产生了争议,根据合同,确实有显示约定不明的地方,比如地面修补的标准,以及墙面粉刷的时候是不是包含后面新增加的石膏板部分,以及其他一些细小的问题,这就导致双方产生争议。
“通过这次的走访我们看到,该企业愿意积极解决问题,面对双方产生的争议,杨女士也自愿加价,双方都为这个存一定瑕疵的合同做出了努力,后续双方又达成了补充协议,使得事情圆满解决。”安丽说。在这里,我们提醒广大市民,在签订类似合同时,一定要把装修的相关标准,使用材料、型号都要进行详细的约定,针对未形成文字的口头约定,也应该进行录音,为后续产生纠纷固定相应证据。 记者 尹悦 邵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