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川市第一例利用公租房实施诈骗案件经金凤区人民法院宣判,杨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该案宣判有效震慑了不法分子在我市以办理公租房名义进行诈骗的行为。”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受骗人屈某2020年通过中间人认识杨某,杨某谎称认识银川市住建局领导能够代办公租房,其自己居住的就是公租房。屈某信以为真,认为花几万元办理公租房十分划算,将自己、弟弟、妹妹,连同邻居一共4户的资料交给杨某办理。2020年5月至11月期间,杨某以打点关系需要钱为由先后收取了屈某等4人近8万元,但是答应办理的4套公租房一拖再拖,始终没有办理下来。2021年2月屈某看到住房保障政策相关宣传报道后,感觉自己可能上了当。随后,屈某前往市住建部门了解情况,在银川市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建议下报案,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杨某落网。
银川市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杨某2017年刑满释放后申请保障房,经审核符合条件纳入住房保障,2018年配租一套公租房。住上了保障房的杨某本应好好生活,没想到却起了利用公租房牟利的心思,2020年其将承租的公租房违规转让给肖某获利1万元,后被银川市住房保障中心查处收回房屋,取消保障资格。2020年下半年又谎称能办理公租房,收取屈某等4人近8万元,最终难逃法网。
银川市住建局提醒市民,住建部门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或个人代为办理保障房及直管公房业务,直管公房可以按政策参加房改,公租房不能转让、买卖,不能参加房改出售。广大市民切勿听信不法分子的谣言,避免上当受骗。一旦发生上当受骗,请及时到公安部门报案处理,挽回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