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司法局党组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强化教育学习、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作风建设,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打造一支“依法、廉洁、高效、团结”的司法行政队伍。
一是深入开展理论学习。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区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将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内容纳入理论学习计划,将组织生活与廉政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每月学习每季度专题研究。已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2次,集中学习4次,党员干部撰写心得体会20余篇,学习测试1次,合格率达100%。
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宣传。积极将“清风贺兰”微信公众平台的廉政教育微课堂专题信息转载到“贺兰司法”微信公众号10余篇,发布信息简报5篇,不断拓宽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渠道,提高廉政意识。
三是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结合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组织10余名干部参观贺兰县检察院廉政警示教育中心1次;组织干部职工通过电视、手机、网络认真收看了《国家监察》专题片60人次,强化党员干部廉政意识。
四是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坚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开展党风廉政专题会议2次,安排部署2次,分管领导汇报2次,强化领导带头推动落实,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
五是坚持干部作风建设强化年活动。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开展大练兵、能力大提升活动2次,开展交流研讨4次,开展读书交流1次,严格落实上下班工作纪律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持续改进工作作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