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为进一步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应对风险、渡过难关,减轻企业和低收入参保人员今年的缴费负担,我市将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预计我市2020年全年减免企业社保费总计达33242.50万元。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我市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2020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规定正常调整(具体标准另行发文)。(记者 朱凤玲 通讯员 陈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