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积极为村级集体经济争取项目资金,通过整合村集体资源、盘活村集体闲置资产、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扫黑除恶农村集体“三资”问题专项整治等措施,进一步完善落实村级集体经济管理各项制度,助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为积极参与实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市、县农经站配合组织、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调研等方式,对各县(区)2019年中央和自治区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交叉调研评估,推进项目落地见效。2019年,全市列入中央和自治区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村共71个,每村项目扶持资金为10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农产品保鲜仓储、枸杞烘干厂房等项目。目前,已建成项目59个。
为做好村级集体经济管理服务工作,我市指导项目实施村通过整合村集体资源、盘活村集体闲置资产、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乡村特色产业等措施,采取自主经营、委托经营、合资合作、投资入股等多种模式,多举措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在项目实施工作中,进一步完善落实村级集体经济管理各项制度。全市开展了年度村级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截至2019年年底,核实村级集体资产25.6亿元,村集体资源性资产835.2万亩,其中农用地764.93万亩,建设用地57.26万亩,未利用地13.01万亩。
同时,我市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农村集体“三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修订建立了适应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落实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监督管理、清查和报告等制度,健全完善各类资产资源登记台账,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有效规范了村级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全媒体记者 冯博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