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记者获悉,兴庆区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开年复工复产工作,经研究后决定,将对春节期间(2月11日~2月17日)留在兴庆区满7天的外来务工人员,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
据了解,补贴范围针对在兴庆区务工、非宁夏户籍但在兴庆区缴纳社保的春节期间留兴庆区务工人员(税务登记注册在兴庆区的企业、市场监管登记注册在兴庆区的个体工商户、发证机关为银川市或兴庆区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组织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对于未在兴庆区缴纳社保的外来务工人员,鼓励用工单位春节期间给予一定关爱补助。
与此同时,兴庆区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服务企业的职责分工,走访系统内所有企业,宣传《致兴庆区广大企业及职工的倡议书》,引导兴庆区各类企业合理安排生产经营,以岗留工,以薪留工,用更多的灵活福利,鼓励外来务工人员留在兴庆区过年。
为让坚守岗位、留守过节的外来务工人员感受到在“家”团圆的温暖,兴庆区还将组织实施“送健康”、“送亲情”、“送旅游”、“送保障”、“送平安”、“送祝福”关爱行动,确保留兴庆区过年的外来务工人员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春节。
补贴认定流程
1.认定要件:户口簿、身份证、近14日个人行程卡、社保缴费依据复印件,或其它证明材料
2.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申领截止日期为2021年2月28日。
3.申领截止日期内,由各类企业携带受补贴人员相关认定依据到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认定。
4.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于3月1日前报商服中心核查存档。
5.商服中心根据审核情况,提交兴庆区委、政府审定后,于10个工作日内下拨补贴资金。(记者 肖梦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