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平罗县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四权”改革部署要求,以“四权”改革破题开路,坚决扛起改革政治责任,推动各项改革扎实有序推进。
平罗县精心谋划部署,压紧压实改革责任,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四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用水权、土地权、排污权、山林权4个改革工作专班和1个督查服务专班,召开“四权”改革动员部署会、方案讨论会、专题会等会议,出台了《平罗县用水权、土地权、排污权、山林权“四权”改革实施方案》,梳理制定了“四权”改革总台账和2021年度目标任务台账,确保改革顺利启动、打开局面、落地见效。
聚焦“盘活增值”,推进土地权改革。围绕“盘活增值”,平罗县部署24项改革任务和20项年度任务。启动县域国土空间规划和14个“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确权办证率达100%、97.2%、98%,累计抵押贷款15.6亿元,节省利息3650万元。新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266亩,累计入市1122亩7186万元,村集体实现增值收益2469万元;交易国有建设用地751亩1.12亿元;区内复垦耕地指标交易1609亩3214万元;争取自然资源部新增耕地跨省交易指标9533亩,预计收益5亿元。收储整治闲置房地复垦耕地2725亩,处置低效闲置国有建设用地697亩(分割转让260亩),修复贺兰山东麓废弃采砂坑1248亩。
聚焦“节水增效”,推进用水权改革。部署20项改革任务和7项年度任务。对122万亩农地用水权全面核查,年底前完成确权颁证。排查用水企业231家,办理取水许可证150家,核减58家企业年取水许可量1082万方,取缔自备井69眼。确认“黑户企业”81家,年底前完成水权交易。启动编制《沙湖生态水量保障目标及管控方案》。完成河东扬水灌区水价调整和河西自流灌区末级渠系水价测算,干渠直开口监测计量率38%,工业取水口监测计量率100%。
聚焦“降污增益”,推进排污权改革。围绕“降污增效”部署10项改革任务和7项年度任务。委托第三方完成375家企业初始排污量核查,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企业588家,其中重点管理194家,核发排污许可证62家,限期整改132家;简化管理类43家,核发排污许可证35家,限期整改8家;登记管理351家完成系统填报。
聚焦“植绿增绿”,推进山林权改革。平罗县部署15项改革任务和10项年度任务。对22.31万亩林地和21.1万亩草原地进行调查界定,核查已办理林权不动产权证34宗12.2万亩、草原证14.15万亩。推行“以林养林”模式,培育天源復藏等新型绿化经营主体,发展沙漠造林3000亩,建设庙庙湖万亩沙漠生态旅游区,实现沙漠变绿洲、变良田、变景区。围绕贺兰山生态修复与保护,实施崇岗园政企共建林2700亩;规划贺兰山东麓平罗段生态保护修复项目2.9万亩,探索“以能换林”新模式。 (记者米振卿实习生杨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