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石嘴山市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
《规程》用于全市水利系统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水旱灾害包括:黄河洪水和凌汛灾害、山洪灾害、干旱灾害、水库垮坝、堤防决口等次生、衍生灾害。当发生或预计发生水旱灾害事件时,市水务局根据规程启动相应级别的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相关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启动县区应急响应,市水务局相关科室单位和三县区水务局按照应急响应规程要求,及时到位,根据工作职责开展监测预报预警、水工程调度及抢险技术支撑等水旱灾害防御相关工作。
《规程》的印发实施,是适应机构改革后水行政主管部门职责调整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市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程序和应急响应行动,保证全市水利系统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及时应对水旱灾害提供科学依据和有力技术支撑,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减轻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记者雷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