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区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全市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议。
制定印发《全市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细化15个方面60余项重点整治任务,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正在全力推进落实。成立工作专班,由10个部门33名干部组成4个工作组,在市委政府和市安委会领导下,全面统筹推动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
同时,强化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细化制定我市“八十条”具体措施,以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为抓手,先后印发《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2022年度市政府班子成员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石嘴山市领导干部包抓督导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和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石嘴山市城市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石嘴山市领导干部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等重要文件,全力推进各项措施落地。
此外,把查隐患、抓整改、保安全作为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建立领导包抓、专家指导、部门执法、企业自查、交叉互检、6个督查组常态化暗访等机制,“翻箱倒柜”找问题,坚持问题“零遗留”、整改“零容忍”、处理“零放过”。自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以来,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7918家(次),排查各类隐患10296项,整改9037项,整改率87.77%,责令限期整改1191家次,行政处罚83家(次)。其中,警告19家、暂扣或吊销证照2家、停产停业整顿9家、罚款36次233.7万元。截至8月8日,全市工矿商贸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分别下降33.33%和15.38%,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记者雷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