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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线上线下结合 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复学复课评估工作
时间:2021-09-14  来源:宁夏新闻网
  9月10日,银川市金凤区统一发布同意复课机构名单,复课后学科类培训机构要以消课为主,不得教授新课,同时要求未与银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的校外机构在收费指导标准未出台前,要按月收费。
  13日,记者从金凤区教育局获悉,鉴于辖区培训机构多、分布广,监管人员不足,复课评估时间紧、任务重的特点,为确保辖区校外培训机构能够安全、规范地运营,教育系统前期采取线上评估和线下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参与此次复课申请的校外机构进行了全面性、综合性评估。
  据了解,此次评估要求所有递交复课申请的机构按照要求拍摄3—5分钟视频,教育局会同市场监管、卫健、消防等相关部门,对所有视频逐一进行“诊断”,要求拍摄的视频必须体现“8个突出”,分别为突出机构的门头,确认机构名称、地址,突出门口测温登记点,突出健康码、行程码张贴标识,突出近三日内的消毒记录,突出防疫物资储备情况,突出按规定设置废旧口罩回收箱,突出隔离室的设置,突出消防设施设备情况;以及“4个公示”,即公示办学许可证、公示教师信息、公示收费退费流程、公示教师疫苗接种情况。同时重点对新审批机构、先前未参加第一次复课评估、经视频诊断“不合格”、日常投诉多以及2020年年检不合格的机构进行线下实地评估,所有评估合格后,方可复课。
  此次复课后,金凤区教育系统将贯彻落实“双减”和“五项管理”工作相关要求,对辖区所有复课的校外机构展开不定期督查,督查重点明确校外机构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培训时间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教学时间冲突;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不得对学龄前儿童(3至6岁)进行小学文化课程教育,或变相开展学科类(含外语)培训。同时,要求校外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向社会公示机构收费项目及标准;并按照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确保“双减”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记者 金文阳)
编辑:李文 责任编辑: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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