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此次自治区“土地权”改革中的一项创新举措,规划“留白”机制是国土空间规划长远目标的“点睛之笔”。
规划“留白”,留的是什么?留下的是更多发展空间。
据介绍,在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中,安排预留一定比例的建设用地指标,可以为当地未来发展“空”出更多可能。在今年各市县(区)推进的市县(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规划“留白”是其中的重要内容。
“这个创新源于《自然资源部支持宁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意见》。”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相关负责人张媛告诉记者,诸如一二三产业融合的相关项目,在前期选址时还没有确定项目的时候,自然资源部门就会采取规划“留白”,即当项目落地时,会被默认为留够用地指标,从而保证规划的合规性,同时也保障企业能依法依规用地。
“尤其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中,当还没确定配套建设用地时,可以把用地所需规模提前留出来,只要企业不占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以及在符合文物保护、风景名胜保护等方面要求下,提前预留的用地就被视为符合规划。”张媛说。
在规划“留白”上,贺兰县土地权改革小组负责人胡耕庸考虑得更加具体。今年以来,贺兰县结合自身发展实际,从“留白”用地意义、内涵、划定规模、划定方式、用途规定、监督考核等多个方面,尝试探索建立不同类型的“留白”机制。
“目前,我们在即将出台的《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实施细则》中,对规划‘留白’的具体运用进行明确,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使用规划‘留白’指标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时,暂不做规划调整,不需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直接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落地机动指标、明确规划用地性质,项目批准后更新数据库。”张媛告诉记者,“留白”机制的通道已经打开,各地符合规定的建设项目都可以通过“留白”机制确保用地指标,从而在重点产业发展用地需求上发挥更大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