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记者从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获悉,为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企业“轻装上阵”再减负,贺兰县现已全面取消了1000万元以下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企业投标保证金,进一步激发政府招投标市场活力。
“以前设置投标保证金主要是为了规范投标人行为,防止企业中标后恶意放弃,现在我们以企业信用分值进行约束,而取消企业投标保证金,可以大幅简化工程招投标流程,为投标企业减轻资金压力。”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招标办主任车晓阳介绍,前期该局通过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多角度多层次多方面听取投标企业对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意见建议。他表示,试点运行“免收投标保证金”制度,实现“零门槛”准入,为代理机构收取、退回保证金提供便利,进一步提升了工作效率。截至目前,贺兰县共为50余家投标企业实行保证金“免收”制度,免收金额达100余万元。
李鑫是宁夏鑫宇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年参与招标代理工作,每年企业负责代理的项目中95%以上的金额都在1000万元以下。她介绍,取消投标保证金极大减轻了企业负担,“甲方的选择更多了,又是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化招标,就更加公平、公正、公开。”李鑫说。
车晓阳介绍,“免收投标保证金”举措的落地实施,进一步推动了政府工程领域信用管理和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失信成本,强化守信激励,切实营造诚实信用的招投标市场环境,而针对存在挂靠投标、在投标时间截止后撤回投标文件、弄虚作假、串通投标、放弃中标等违规行为的投标企业,也将被列入“黑名单”,不断提升监管水平,大力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 (记者梁小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