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不在岗履职、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药品不按规定条件储存,这是零售药店存在的突出问题。记者获悉,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启动实施了“阳光药店”工程建设,并将其纳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实施方案》整体推进。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处长黑生虎介绍,所谓“阳光药店”工程,是在宁夏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基础上扩充建设了“阳光药店”信息系统及手机APP,计划利用3年时间,将全区所有零售药店纳入“阳光药店”信息系统管理,其中80%的零售药店将达到“阳光药店”建设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对零售药店的智慧监管、社会共治。
目前,“阳光药店”工程已完成了信息系统监管端、企业端、公众端的开发建设、部署测试,进入试运行阶段,由各市(县)局遴选的502家试点药店配备安装了温湿度监测等终端设备,实现了数据对接,正在进行系统试运行,其中388家药店达到了“阳光药店”的建设标准。年底前,第一批“阳光药店”将通过“我的宁夏”手机APP、宁夏药监局“药安早知道”微信公众号与广大消费者见面。“阳光药店”信息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后,消费者可以通过信息系统公众端在线查询“阳光药店”店铺信息、药品信息和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科普知识,与执业药师连线咨询,进行购药体验满意度评价。12月11日~13日,在海南博鳌召开的2020智慧监管创新大会上,宁夏“阳光药店”信息系统被评为全国2020年智慧监管典型案例。(记者 沈亚婷 金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