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川市总工会对《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延迟了缴费时间。
修订后,不仅补助起付标准从2000元降低至1000元,还新增了200元“安馨”补贴、住院费用5000元(含)以上给予再次补助等利好政策。在职职工医疗互助金由所在单位工会收取,并统一缴纳到银川市职工服务中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31日。
根据《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管理办法》,职工医疗互助补助不分具体病种,依据被保障人负担的住院费用额度(医保规定的全自费、特诊特治费用除外),在起付标准1000元以上的按照相应标准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5万元,同时,为减轻患病职工家庭经济负担,在此补助标准的基础上,被保障人负担的住院费用额度(医保规定的全自费、特诊特治费用除外)达到5000元(含)以上的,一个年度内按照以下标准再给予1次性补助,最高补助5万元。
据了解,被保障人住院治疗结束后,不论是否报销互助保障金,一个年度内均给予1次200元的“安馨”补贴。需要注意的是,《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管理办法》除外责任的部分条款也做了调整,比如修订后,被保障人本期前因病住院治疗且已报销互助金,本期内又患相同病种住院治疗的不享受互助待遇。
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是职工医疗保险的有益补充,是减轻患病职工家庭经济负担,特别是患大病职工家庭经济负担的重要举措。“去年,我市共有73777名职工参加医疗互助活动,当年为774名患病职工报销互助金215.77万元。今年,77637名职工参加医疗互助活动,预计为920名患病职工报销金额262万余元。而2021年,因为补助起付标准的降低和一些利好政策的实施,享受互助金的职工将明显增多,预计发放互助金400余万元。”市总工会副主席黄建华说道。(记者 李阳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