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房东那里高价租来房源,再转手低价租给房客,一次性收取房客半年或一年租金,却按月付给房东……连日来,多位银川市民向新消息报新闻热线0951-6024110反映,近期在全国多地发生的房屋托管公司跑路现象在银川出现,跑路的是一家名为宁夏七彩家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彩家公司)的房屋托管公司,涉及受害者200余人。
报料:委托租房却被坑房租
房东王女士告诉记者,因为有一套房子闲置,去年9月,她与七彩家公司签订了房屋托管合同,约定托管期限自2020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0日,“未按约定支付租金达3个工作日以上又无正当理由,甲方(房主)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按乙方(托管方)违约处理”。按照约定,七彩家公司每月21日需支付王女士1400元租金。此后,房子顺利租出,王女士每月都会准时收到七彩家公司打来的租金。
然而,今年6月,王女士没有按时收到租金。7月2日,她找到七彩家公司,业务员让她签解除托管合同协议,称签了就付房租,王女士没签,等到7月8日再去,该公司已铁将军把门。“我联系业务员,业务员说他们也被欠薪了。”王女士说,她拨打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单先生的电话,无人接听,上网一查才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6月15日已由单先生变为远在广西的陶先生,而这位陶先生的电话也无人接听。察觉有异的王女士随即向街道办、12345、公安等部门反映了此事。现在,两个多月过去了,事情没有任何进展。更让王女士烦心的是,租客与七彩家公司签订的合同从2021年6月8日至12月7日,租客也称自己是受害者,不愿搬走。
蹊跷:托管方高价租来低价租出
无独有偶,房东张先生也向记者报料称,他去年8月将出租房子的信息发在某网站上,之后七彩家公司的业务员联系他称可以托管,他和对方签了合同,约定了两年的托管期限,租金按月付,每月1800元。今年6月,他发现情况不对,赶紧联系业务员,业务员说自己已离职两三个月。他又联系七彩家公司,财务人员让他到公司商谈,可过了几天他让妻子到该公司,发现公司大门紧锁。此后,他也开始像王女士一样到处维权。“我感觉他们是有预谋的,因为他们向租客收的房租是每月1600元,给我却按每月1800元付,这不正常!”张先生说。
实际上,租客也是受害者。李女士去年11月通过七彩家公司租了一套房子,租期一年,租房时她不仅交了一年的房租,还交了1200元押金,加上采暖费、物业费等共计交了1.68万元。让她没想到的是,今年7月初,房东突然找上门称七彩家公司跑路,希望她赶快腾房,否则要断水断电。无奈之下,她又和房东续签了一年合同,并补了3个月房租。“算下来我损失了7000多元钱。”李女士说。
目前,王女士、张先生等人找到了约30名受害房东,大家组建维权群自发维权,拨打12315、12345热线、媒体反映曝光,“希望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走访:法定代表人电话无人接听
9月13日下午,按照王女士等人提供的地址,记者来到兴庆区光耀中心C座9楼,转遍整个楼层没找到七彩家公司的办公室。询问物业人员得知,七彩家公司7月初房子到期后没有再续租,目前房子已被收回租给其他公司。
随后,记者来到兴庆区胜利街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在走访入户时有群众反映此事,街道办立即联系陶先生,但对方始终不接电话。监控画面显示,7月9日凌晨,来了几个小伙将七彩家公司的电脑等设备搬走。为方便受害者维权,胜利街街道办城管中队获取了该公司电子台账,发现共涉及143套房子。工作人员挨个给房东打电话,告知他们七彩家公司已经搬离,让房东和租客直接对接。同时,建议受害者报案或到法院起诉。目前,这143套房子的托管合同收于街道办城管中队,方便有关部门前来查阅。街道办也联系了多个部门,但还没收到回复。
住建:多部门曾召开“吹哨会”
对于此事,兴庆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去年12月、今年4月,他们曾联合辖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等部门前去联合检查,发现七彩家公司经营正常。当时他们曾就“高进低出”现象询问过该公司主管,对方称此举是为了防止部分房源闲置造成更多损失。今年7月初接到多位市民投诉后,兴庆区多个部门召开“吹哨会”,会后几个部门的工作人员一同前往七彩家公司,由胜利街街道办事处城管中队对143套房产的托管合同予以暂扣。143套房源中,兴庆区105套、金凤区38套。随后,街道办工作人员又挨个给房东打电话,联系上91人,涉及金额在50万元以上,受害房东和租客共有200余人。
警方:属合同纠纷,达不到立案标准
据了解,今年3月,银川市住建、市场监管、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联合制定《2021年整顿规范银川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市场秩序工作方案》,明确住建部门对抽逃资金、经营风险突出、跑路风险大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及时报属地公安部门预警;公安部门对涉嫌存在抽逃、骗取资金的,采用经侦手段对资金流向进行核查,并予以追回,有效减少群众损失。住建部门按照规定,于7月和8月两次发函给公安部门,一次是关于七彩家公司经营风险预警的函,一次是移交线索的函,但未得到回复。
9月14日上午,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回复记者称,由于王女士等人反映的事情属于合同纠纷,达不到立案标准,因此建议受害者到法院起诉维权。
■律师说法
租客有权继续使用至租赁期满
记者在网络搜索发现,近期全国多地发生类似事件,由此产生的纠纷不少。那么,房东能否要求租客搬离或者补交租金呢?
上海中夏(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甜甜认为,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合同具有相对性,不能突破合同相对性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房东授权房屋托管公司对自己的房屋进行出租,因此租客租赁的房屋是根据房东的授权,属于合法合约的有权占用。如果租客付清了全年租金和相关费用,房屋托管公司在合同未到期就跑路,租客没有收到退还的房租和费用,有权继续使用至房屋租赁期限届满,无需再向房东支付费用。房东也只能根据合同相对性,向房屋托管公司主张违约责任。
■记者 王若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