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哪一个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的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
……
看着试卷上的考题,执法人员略加思索后便奋笔疾书。
8月27日,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以下简称为“市执法监督局”)开展全市综合执法系统第二期法律知识考试,44名执法人员参与测试。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于7月15日起施行。“为了提高执法人员对行政处罚法的掌握程度,我们组织了第二期人员的考试,在各县区综合执法局抽取5名同志,市局抽取2名,每个大队抽取2名参与。”市执法监督局政策法规科科长何俨说道,“我们以考促学,采取每周半日学法、每月一次考试的方式,增强执法人员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何俨介绍,该局将继续组织开展相关考试至10月底,内容涉及综合执法工作中常用到的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等。“假如出现考试不及格的情况,之后每场考试都必须再次参加,一直进行学习。”
开展法律知识考试是综合执法系统“百日行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市执法监督局监督考评科副科长刘璿介绍,在“百日行动”中不但要加强作风建设,也要提升执法质效。“2019年我们便开始普法教育,2020年升级为执法大讲堂,当年下半年举办了类似的业务职能执法考试。今年,我们继续组织开展案件办理能力、适用法律法条的考试,让执法人员能在一个点位上做多项执法工作,一员多责、一岗多能。”刘璿表示,当执法人员熟悉综合执法工作中需要运用到的各项法律法条后,就能熟练将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将有效化解容易引起行政复议或纠纷的“堵点”。 记者 闫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