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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车时被告知要增加首付款合理吗
时间:2021-12-15  来源:银川晚报
  今年10月初,李先生在位于功达二手车市场内的万合堂名车汇看中了一辆二手车,想要买来给自己的妹妹当作嫁妆,随后李先生向店内工作人员交付了定金,可几天后准备办理手续提车时,却被告知需增加首付款,否则无法提车。
  A 消费者
  约定好的首付款提车时却要增加
  李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他与万合堂名车汇工作人员小许通过微信约定好车价为147000元,首付30000元,剩余的费用以他妹夫的名义进行贷款,当李先生的妹夫在办理提车手续时,却被告知由于他的征信问题,首付30000元不能提车了,需要提高首付比例。
  李先生说,当初之所以会交纳5000元定金,一方面是觉得车价合适,另一方面则是看中了首付30000元就能提车。现在却被告知要提高首付比例,这让他无法接受。虽然在协商过程中,二手车商给出了可以更换主贷人的解决办法,但这样的解决方案李先生不能接受。“买车是一件大事,谁也不愿意把贵重物品放在其他人名下,再说别人也不愿意用自己的名义去办理贷款。”
  那么,李先生妹夫的征信究竟有没有问题呢?采访过程中,李先生让他的妹夫对自己的征信情况进行了查询,查询结果显示征信正常。
  李先生表示,在交纳定金前,他们对购车价格和首付比例等,通过口头、微信进行了简单约定,并未签订书面协议。针对目前出现的问题,他的诉求很明确,要么按照最初的约定以30000元的首付提车,要么二手车商退还自己已经交纳的定金,但是在与二手车商的协商过程中,双方并没能就问题的解决方案达成一致。
  B 二手车商
  影响车辆二次销售 无法退还定金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与李先生一起来到了万合堂名车汇,并见到了李先生所说的销售人员小许。
  小许告诉记者,他当时确实与李先生约定了首付30000元就能提车,但后面之所以会提高首付比例,则是由李先生妹夫的征信问题导致的。对于李先生出具的征信报告,小许解释说:“李先生出具的征信报告我认可,但是否能通过是银行评定系统的问题,和我们没有关系,我们这边了解到的是,贷款人的征信在金融机构没有通过。”
  李先生表示,即便如二手车商所说,因为金融机构的评定系统,可能会导致他们需要提高首付比例,但作为二手车商,应在消费者交纳定金前,就及时明确购车人的征信情况以及所能达到的贷款比例。针对出现的问题,小许表示,他们也给李先生提供了解决方案,要么提高首付比例,要么更换主贷人,但李先生都未能接受。“对方当时知道征信出现问题后,一直让我帮他想解决办法,这中间拖了很长时间,影响到了这辆车的二次销售。”在帮李先生协调的过程中,小许表示因为影响了他们车辆的二次销售,所以目前李先生交纳的定金无法退还。
  李先生表示,他同意通过更换其他贷款公司进行贷款,但首付必须是之前约定好的30000元。而二手车商则表示,他们可以就李先生妹夫的征信情况,和他们一同再到合作的金融机构进行评估,如果征信没有问题,李先生他们可以按照之前约定好的条件提车,但如果说李先生要求退还定金,他们目前无法满足,李先生如有异议,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进行解决。
  C 律师
  双方在交付、收取定金或签订合同前应对相关法律问题有所了解
  问题发生后,李先生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反映,最终因二手车商与李先生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市场监管部门终止了调解。针对此事,记者也向律师进行了咨询。
  据宁夏怀远律师事务所律师郜睿介绍,依据定金罚则,交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或者未按照事先约定来履行合同,那作为交付定金的一方是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的。但是针对李先生所遇到的情况,他交付的定金是否应当返还,这要看二手车商在与李先生一方沟通车辆买卖事宜的过程中,二手车商是否尽到了明确的告知义务。“但根据李先生所说,二手车商收取定金前,并未向他告知这方面的内容,那么这种情况下并不适用定金罚则,李先生是可以要求返还定金的。”郜睿律师表示。
  问题出现后,为了促成交易继续进行,虽然二手车商也向李先生一方提供了解决方案,但是对于这些方案,郜睿律师表示,由于消费者具有选择权,李先生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接受还是不接受。
  分析李先生与二手车商产生纠纷的原因,郜睿律师提醒消费者和二手车经营者,定金是法律上规定的一种担保方式,它具备惩罚性,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约,就不能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约,支付方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因此在交付、收取定金或者是签订合同前,支付方和接受定金的一方,都应对定金一系列相关的法律问题有所了解,并尽到各自义务,以达到保证合同能够正常履行的目的。  记者 朱红杰 李哈伦 实习生 李琦
编辑:李文 责任编辑: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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