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马先生反映,他在西夏区平吉堡租了一间冷库存放了1000多筐酥梨,近日意外发现由于冷库温度过低,导致部分酥梨受冻严重,产生了经济损失。
马先生种植着十几亩的梨园,今年9月到了丰收季,为了让这些成熟的梨保鲜时间久一些,可以边存边卖,马先生随后将摘下的1000多筐梨集中存放到了位于西夏区平吉堡租赁的一间55.8平方米的冷库中,并与宁夏农垦农庄有限公司签署了为期5个多月的冷库仓储服务协议,每个月租赁费为1953元,协议中明确提出冷库温度范围要控制在0摄氏度至零下2摄氏度之间。
12月2日,马先生像往常一样前来取梨,却意外发现冷库的温度竟然降到了零下6摄氏度,导致冷库内部分酥梨被冻伤。
从马先生向记者提供的冻梨表面可以看出,果体受冻后颜色加深,看起来比正常梨更为通透些,果皮下呈软水状。马先生表示,这样的梨拿到市面上根本卖不出去。他同冷库管理方宁夏农垦农庄有限公司进行了多次沟通,但并未达成协商。
随后,记者同马先生一起来到宁夏农垦农庄有限公司的冷库了解情况,该公司工作人员拒绝记者进入冷库内拍摄。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了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彭潇捷。彭潇捷告诉记者,马先生的梨受冻原因确实是因为冷库制冷设备故障造成的,宁夏农垦农庄有限公司也愿意进行赔偿。
双方前后针对赔偿单价、受冻标准、人工操作等内容共经过了6次沟通,但均未达成协商。一方面是因为价钱,另一方面是对符合赔偿的酥梨标准意见不一。马先生告诉记者,他们的酥梨在果园的源头价钱为每斤0.9元至1.2元不等,放到冷库还包含了其它成本,认为每斤1.8元更为合理,宁夏农垦农庄有限公司也表示在调研了酥梨的批发价后认为每斤1.4元更为合理。马先生认为果体表面能看到一平方厘米的冻伤也应算受冻的梨,但宁夏农垦农庄有限公司却表示,这样的梨不影响销售,不能算在赔偿范围内。
12月11日,马先生表示可以接受宁夏农垦农庄有限公司提出的每斤1.4元的赔偿单价,但对于受冻标准双方还在继续协商,对于此事,本报将持续关注此事。 记者 徐芙蓉 杨晨宇 王彦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