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先后制定出台了金融助推脱贫攻坚二十四条、进一步推进金融扶贫、农村金融改革创新试点推广、创新财政支农方式、“五优化两对接”普惠金融、开展精准扶贫“脱贫保”工作、推广金融扶贫“盐池模式”“蔡川模式”、全区800个村定期脱贫村金融服务任务分解、改善金融发展环境等政策性文件,逐步建立健全完善助推脱贫攻坚的金融政策保障体系。重点实施了以下金融政策扶持:从2016年起,自治区分3年建立10亿元扶贫产业担保基金,支持贫困村、贫困户积极发展草畜、马铃薯、冷凉蔬菜、中药材、小杂粮等特色产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增强自身“造血”能力;对评级授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5万元以下的信用贷款,不再提供担保和抵押;将60~65周岁有劳动能力、身体健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贷款支持范围,由其未分户的成年子女作为主体承贷;对贷款5万元以下,不属于恶意拖欠、逃废银行债务的“黑名单”贫困户,采取减息收本等措施;对于非恶意拖欠或给他人担保形成的“黑名单”贫困户,启动扶贫产业助贷资金担保、农业保险保单质押、小额贷款保险跟进、风险补偿金兜底的方法进行贷款;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12000元,期限延长至20年、还本宽限至3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不良贷款实行政府和金融机构风险共担机制,基层信贷员无重大过失的予以尽职免责,等等。这些政策的实施,为贯彻落实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等要求,促进贫困地区和群众加快脱贫致富步伐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营造了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风劲扬帆正当时。宁夏金融系统将积极争取并全力打造以省域为单位的全国金融扶贫试验区,为宁夏实现全面小康目标奠定基础,为全国金融扶贫提供经验。
(杨少俊 作者系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自治区金融工作局局长) 4/4 首页 上一页 2 3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