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获悉,针对化肥价格涨幅较大、“假化肥”等质量违法苗头问题,自治区市场监管厅持续强化化肥产品质量监管,共抽检复合肥料、掺混肥料、磷肥等10种67批次,合格60批次,不合格7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10.4%。
抽检不合格项目主要是标识、外观,其次是氯离子含量及氮、磷、钾等养分物质不足等。全区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化肥生产企业共29家,该厅严查企业生产资质,监督企业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严查企业生产过程,监督企业依法组织生产,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建立健全原料进厂查验、成品出厂检验制度和销售台账,保证产品质量可追溯;严查企业待售成品,监督企业加强自律,严禁伪造冒用产地、厂名、厂址或生产许可证号和标识,严禁掺杂掺假或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对近3年监督抽查不合格的40家经营企业进行“回头看”,发现并纠治产品名称表述不合规,存在“多功能、稳定性、高效、多效”等带有夸大功效的词语;有机肥料执行标准过期,未按照最新标准进行标注;生产许可证的信息与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不一致等。针对以上问题,责令企业采取下架等方式进行及时处置,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及时公开抽检结果,依法查处制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了农业生产者利益。 (记者 王 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