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民张先生询问:我与妻子协议离婚,双方就一辆轿车的分割产生分歧。婚前我父母出资12万元为我购买了一辆大众轿车,婚后,我在二手车市场将该车作价8万元,又出资20万元,全款买了一辆奥迪轿车。现在这辆车价值26万元,我认为这是属于我的个人财产;但女方认为,这辆车是婚后所购,应当是共同财产。请问,这辆车算共同财产吗?
宁夏辅德(西夏)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涛回复:根据法律规定,这辆奥迪轿车属于婚后取得,应当属于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仍归个人所有,不会因为结婚而自动转化为共同财产。就本案的奥迪轿车而言,购买时价值28万元,其中有8万元是出售之前个人财产大众轿车所得。婚后,男方将售车所得的8万元进行了“婚前财产婚后形式上的转化”,由车辆变为现金购买了其他车辆。
首先要确定出资比例,奥迪轿车购买时28万元,其中8万元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仍归男方所有,剩余20万元属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一人一半,则男方的出资比例是8+10=18万元,占总额的64%,女方占资10万元,是出资总额的36%。这辆车现价值26万元,根据男方占比64%、女方占比36%来分割,如果男方要车,须给女方9.36万元补偿;女方要车,须给男方16.64万元补偿。 (跑腿记者 马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