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采访过程中,搜集了部分用水户关心且有代表性的一些问题,邀请自治区用水权改革工作专班工作人员解答,收录如下:
问:高效节水灌溉水源用的是储存在蓄水池的水,一个1000立方米的蓄水池,5月份存水,6月份灌溉时,经过蒸发只剩下800立方米,这种损耗怎么办?有些渠下渗量大,水输送到地里后水方量不够如何解决?
答:对于引扬黄灌区的农业用水大户和村组,农业用水权确权量为干渠支开口、机井出水口、库塘坝出水口等节点的用水量,此水量是根据综合定额、灌溉面积,并考虑输配水过程中水量损失计算得出,因此确权水量中已包含蓄水池蒸发渗漏损失。对于渠道输水损失过大、田间供水能力不足问题,需要后期实施渠道防渗砌护工程建设,加强灌溉管理,以减少输水损失,保障田间用水需求。
问:为什么村组、用水大户每年年底要在用水确权量范围内上报下年度用水计划量?
答:村组、用水大户的用水确权量是用户使用水资源的最大权限,严格要求不能超确权水量取水,同时,按照国家和地方计划用水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用水户要根据下一年度生产实际和用水需求上报用水计划,具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河道来水情况和用水户用水需求,按照“丰增枯减”的原则综合确定各用水户下一年度用水计划。
问:农户自发开荒的灌溉用地是否进行用水权确权?
答:农户自发开荒的灌溉用地首先区分已灌溉土地和未灌溉土地,已灌溉土地按照在册的灌溉用地标准进行用水权确权;未灌溉土地不进行用水权确权,可通过市场化交易获得用水权。
问:什么是用水“黑户”企业?
答:用水“黑户”企业是指直接从江河、湖泊和地下利用取水工程取用水但未依法取得取水许可证的用水企业和用水户,以及利用公共供水工程取用水但没有取得用水权的工业企业。
问:哪些行业用户应缴纳用水权有偿使用费?
答:现有工业企业中无偿取得用水权的,认可其取得的用水权资格,从2021年开始按照基准价、分年度缴纳用水权使用费;在此期间破产、关停、被取缔以及迁出宁夏的由政府无偿收回,或三年内未通过节水改造富余的用水权由政府无偿收回。新改扩建工业项目用水权全面实行有偿取得,原则上在用水权交易市场公开竞价购买,国家和自治区重大项目可定向协商购买。有偿取得用水权的单位,“富余”用水权的市场交易收益归企业所有。
问:城区周边的地已经征用,但在耕种状态,是否进行用水权确权?
答:在本次水权改革中,明确规定城乡建设中已征用的土地不予分配水权。
问:取水许可证和水资源使用权证有何区别?
答:取水许可证和水资源使用权证(用水权证)均是体现用水户拥有用水权的一种形式,均具有水资源的使用权、收益权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直接从江河、湖泊、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必须依法办理取水许可证。利用公共供水工程取水的用水户按照自治区用水权改革要求,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水资源使用权证(用水权证)。 (裴云云 陈瑶 整理)
青铜峡市甘城子乡用水户对照数据,核查农业灌溉面积。 记者 陈瑶 摄 |